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的名称: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盈特焊
股票代码:30146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名称: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
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名称: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明理路正商木华广场 3 号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及《信息披露准则 15 号》的
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博盈特焊”、“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博盈特焊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者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报告书 指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公司股票导致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下的行为
公司、博盈特焊、上市公司 指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海股权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
指
基金、中原前海基金 限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企业名称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注册地址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靳海涛)
认缴出资额 2,8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507326P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5-12-11
经营期限 2015-12-11 至 2025-12-11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创业
投资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其他股权投资基金;代理其他创业投
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业务;
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经营范围 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资
顾问与策划;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
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
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
业管理策划。(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及出资情
况如下:
认缴出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额(万元)
合计 2,850,0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企业名称 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明理路正商木华广场 3 号楼 310-5 室
前海方舟(郑州)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
执行事务合伙人
靳海涛)
认缴出资额(万元) 564,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MA46270C8A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8-11-20
经营期限 2018-11-20 至 2026-11-20
经营范围 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及出
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万元)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万元)
- 合计 564,000.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地 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
靳海涛 男 中国 深圳 否
人委派代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地 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
靳海涛 男 中国 深圳 否
人委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中原前海基金与前海股权基金的管理人均为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前
海股权基金与中原前海基金受同一方控制。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上市公司股份或继续减少其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信
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两个月内通过大宗交
易、竞价交易等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3,903,414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 2,602,276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 1,301,13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未有明确增持或减
持计划。未来 12 个月内如有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中原前海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505,5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基金因自身资金需求,在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1,320,000 股,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1,320,000 股,合计减持公司股票 2,640,000 股,持股比
例由 10.1044%下降至 8.1044%,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2024
年 12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暨减
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根据证监会 2025 年 1 月 10
日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意见》”)相关规定,投资
者以其截至《法律适用意见》发布日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适用“刻度说”新规。
截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新规即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触及或者跨越 1%或 5%整数倍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
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基金因自身资金需求,在 2025 年 5 月 22 日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3,944,840
股,持股比例由 8.10%下降至 5.1159%(按当时总股本剔除当时回购专户股份数
量计算比例为 5.1901%),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2025 年 5
月 30 日、2025 年 6 月 18 日、2025 年 7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0)、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7)、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基金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减持公司股票 247,437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由 5.1901%下降至
减持股数占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总股本比例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交
易
大宗交易 2024.11.1-2024.11.27 23.30 880,000 0.6667
前海股权 集中竞价交
基金 易
大宗交易 2025.5.22-2025.6.27 22.62 1,753,300 1.3283
集中竞价交
易
集中竞价交
易
大宗交易 2024.11.4-2024.11.26 23.09 440,000 0.3333
中原前海 集中竞价交
基金 易
大宗交易 2025.5.23-2025.6.30 22.77 876,600 0.6641
集中竞价交
易
合计 6,832,277 5.2510
注:1、股东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基金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
股份,历次减持价格区间如下:
(1)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25日期间,股东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基金减持价
格区间为21.07元/股--24.92元/股;
(2)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7月18日期间,股东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基金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的减持价格区间为22.29元/股--24.49元/股,通过大宗交易的减持价格区间为21.76
元/股--23.47元/股;
(3)2025年11月25日,股东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减持价
格区间为37.93元/股--39.00元/股;
更为130,113,877股。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25日减持比例,按注销前的总股本数
当时回购专用账户股份计算,对应减持比例为3.0318%,如按注销前的总股本数132,000,000
进行计算,对应减持比例为2.9885%;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25日合计减持比例,按
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数130,113,877进行计算。回购注销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首次公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2025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 年11月25日)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前 海 合计持有股份 8,891,856 6.7363 4,336,962 3.3332
股 权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891,856 6.7363 4,336,962 3.3332
基 金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4,446,014 3.3682 2,168,631 1.6667
中 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46,014 3.3682 2,168,631 1.6667
前 海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3,337,870 10.1044 6,505,593 4.9999
合 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337,870 10.1044 6,505,593 4.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有尾数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更为130,113,877股,上述表格中,“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按注销前的总股本数132,000,000
进行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按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数130,113,877进行计算,回购注销
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
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意见》”)相关
规定,投资者以其截至《法律适用意见》发布日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适用“刻度说”新规。
截至2025年1月10日,前海股权基金、中原前海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697,87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10%。本次权益变动适用“刻度说”新规即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触及或
者跨越5%整数倍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查
封、冻结等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交易、大宗交易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集中竞价
前海股权基金 交易
大宗交易 2025.5.22-2025.6.27 22.62 1,753,300
集中竞价
中原前海基金 交易
大宗交易 2025.5.23-2025.6.30 22.77 876,600
合计 3,944,840
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
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相关规
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
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存放于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
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靳海涛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靳海涛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6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广东省江门市鹤
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山市共和镇共盈
公司
路8号
股票简称 博盈特焊 股票代码 301468
深圳市前海深港
合作区前湾一路 1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号 A 栋 201 室(入
人一名称 伙) 一注册地
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郑州市郑东新区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龙子湖明理路正
人二名称 限合伙) 二注册地 商木华广场 3 号楼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3,337,87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10.1044%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 人 拥 有 权 益 请参见本报告“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在 上 市 公 司 中 时间: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22 日
拥有权益的股
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2025 年 11 月 25 日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
是 □ 否 □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注:此次权益变动系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是 否 拟 于 未 未来 12 个月内如有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来 12 个月内继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 否 □
是否在二级市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靳海涛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靳海涛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