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 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5 20: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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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5-12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协同,借助专业机构的能力与资源优势,在立足主业的同时适度
进行新兴产业股权投资,以提升公司对新兴产业的洞察力,推进产业与资本的有效融合,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与北京上河动
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河动量”、“普通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
人签署了《嘉兴智陆尚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
伙协议》”、“本协议”)。嘉兴智陆尚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智陆尚谷”或“合伙企业”)目标认缴规模为人民币 10,015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
人使用自有资金出资 1,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公司本次投资不存在
对合伙企业实施控制或共同控制的情形,亦不存在对合伙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认
购智陆尚谷份额,未在智陆尚谷担任任何职务。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不
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
司在本次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北京上河动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CW9AYB0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23 年 8 月 23 日
   注册资本:3,51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欣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G 座 21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
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
者承诺最低收益”;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王欣持股 51.28%;北京智陆积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主要投资领域:信息技术、数字科技等
   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编号为 P1074727。
   (二)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8D9T1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7-10-26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桂娟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新埠街道埠北环路 10 号皇后港 B1 一 8 一 102 房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零售日用品、
家用电器、文化用品、办公用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健身
器材、体育用品(不含弩)、工艺品(不含文物)、节能专用设备、消防器材、环保专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用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
动;体育赛事活动策划;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经济贸易
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健康管理、
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城市园林绿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人才中介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1U57D7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6-04-06
  注册资本:12,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和平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御北路 385 号 1 幢 2 层 228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光伏发电设
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
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太阳
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
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555955206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0-05-26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戚胜耀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封周路 655 号 14 幢 201 室 J29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身份证号:4401************13
 身份证号:5102************89
 身份证号:1101************55
 身份证号:3707************2X
 身份证号:3501************7X
 身份证号:4401************97
 身份证号:3408************34
 身份证号:6501************16
 身份证号:1201************10
 身份证号:3206************22
 身份证号:3302************6X
 身份证号:1101************95
 身份证号:4102************18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1201************53
身份证号:4419************7X
身份证号:3302************24
身份证号:1101************71
身份证号:4305************62
身份证号:5101************99
身份证号:4110************2X
身份证号:3101************20
身份证号:1101************93
身份证号:1101************28
身份证号:6101************15
身份证号:1101************18
身份证号:2201************27
身份证号:4401************21
身份证号:3101************9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1101************20
     身份证号:4403************28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上河动量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与上述其他有限
合伙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上述各交易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6(自主申报)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币出资。认缴情况如下表: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比例
                                           (万元)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0,015   100.00%
 注:以上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在基金募集完毕后提交基金产品备案。
进行会计核算,在公司对合伙企业不形成控制的情况下,合伙企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审计确认意见为准。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合伙企业的目的
  本合伙企业设立的目的是对睿尔曼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目标公司”
或“被投资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并进行与此相关的活动。除投资于目标公司外,本
合伙企业不能进行其他项目的投资。
  睿尔曼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019QWYX6)
主营业务为具身机器人全谱系机械臂产品、核心零部件及机器人数据服务。
  (二)组织形式和合伙人责任
  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比例享有收益,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
限责任。
  (三)存续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自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并缴付全部出资且合伙企业完
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五年。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可根据本协议约定延长,并可
根据本协议约定终止。
  根据本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在合伙企业的五年存续期限届满时,基金管理人有权
独立决定延长存续期两年。延长的存续期限届满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继续延
长存续期限。
  (四)出资认缴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人各方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要求将认缴出资额从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开立的自
有银行账户全部足额缴付至募集账户。
  合伙人将认缴出资全部缴付至募集账户且合伙人投资冷静期结束之后,基金管理人
将合伙人缴付的出资款从募集账户统一划付至基金托管账户,以便本合伙企业履行基金
备案手续并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
  (五)合伙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机制
  本合伙企业不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基金管理人上河动量进行投资决策。全体合
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同意本合伙企业投资目标公司,合伙企业的闲置资金(即除投资
目标公司及预留的合伙企业费用之外)仅可用于投资货币基金、银行理财、存款、央行
票据、国债,或者按全体合伙人届时的实缴出资比例(不含基金管理费)向合伙人进行
返还;但不得投资于其他任何标的,或以任何形式对外担保或者举债。对外投资项目的
日常决策、投后管理、项目处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退出、权利放弃)等事项,由基金
管理人决定。
  (六)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以外,每一年度合伙企业的账面盈利或亏损科目应按照各合伙人
的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和分摊。
  合伙企业任何可分配的现金收益,应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支付基金应付而未付的合伙费用、代为扣缴的税款;
  (2)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直至其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等于截至该分
配时点有限合伙人缴付至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总额(不包括基金管理费);
  (3)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
  (4)支付普通合伙人的回报;
  (5)按以上顺序分配完毕之后的余额:由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按相应比例进
行绩效提成。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若为基金管理人内部从业人员,则归属于普通合伙人的回报和绩效提成
另行规定。本条关于普通合伙人与基金管理人内部从业人员之间的收益分配不影响其他
有限合伙人的收益分配。
  (七)投资退出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选择使合伙企业、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方式退出投资,包括但不限于
投资标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退出、协议转让退出、并购退出等多种退出方式。
  (八)合伙人的退伙和转让
  本基金封闭运作,在基金存续期内,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赎回其合伙份额。
  未经基金管理人事先书面同意,有限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在合伙企业
当中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出资及接受分配的权利。拟转让合伙份额的有限合
伙人申请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合伙份额的,应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当本协
议约定条件全部满足时方为一项“有效申请”。
  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其持有的合伙份额转让给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经有限
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将其持有的合伙份额转让给上述人士以外的其他人。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九)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
各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由三名仲裁员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
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进行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或直接和实质地受仲裁影响的部分外,本协
议应根据其余条款继续履行。
  (十)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各方签署(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伙企业由其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后生效。
  五、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在确保现金流安全及主营业务稳健发
展的基础上,借助产业基金管理人在机器人领域的专业研判能力、高效的管理运作机制
以及广泛的资源网络,积极拓展投资视野,开辟多元投资渠道。本次对外投资将有助于
公司进一步实现产业协同,完善公司在机器人产业链的战略布局,强化与机器人行业优
质企业的战略合作关系,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与风险抵御能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
和持续壮大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
压力,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预计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
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益承诺。本次对外投资将可能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法规、投资
标的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进而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法及时退出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跟进投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嘉兴智陆尚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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