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公告编号:2025-044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人行”或“公司”)控股股东
青岛多多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多多”)、实际控制人钱俊冬、
崔蕾及一致行动人北京华软新动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动力大运量化
FOF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合并简称“转让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日后披露相关提示性公告和权益变动报告,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合
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不高于 16,865,359 股,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 8%(含 8%)。
?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
购,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转让方的《股份协议转让计划告知函》,转让方拟将持有的
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协议转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动力大运量化 FOF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华软新动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动力大运量化 FOF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2,782,13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4.01%。本次减持主体持
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股)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
钱俊冬 实际控制人 25,643,568 12.16%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
崔 蕾 实际控制人 10,166,729 4.82%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
青岛多多行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控股股东 56,214,292 26.66%
资有限公司 上市后增持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
取得的股份
北京华软新动
力私募基金管
控股股东、实
理有限公司- 上市后增持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
际控制人的 757,544 0.36%
新动力大运量 取得的股份
一致行动人
化 FOF2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 92,782,133 44.01% -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81,900 股,减持股份来源为通过
公司实施的增持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的股份及其对应的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方式取得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179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2023 年 10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2)《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
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二、主要内容
本及增持方式取得的股份。
股,即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 8%(含 8%)。
(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相关意向受让方协商确定,并严格遵守转让方就股份减持事项做出的承诺。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多多、实际控制人钱俊冬和崔蕾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中就股份减持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
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
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
步减持。
(2)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
行调整)。
(3)本企业/本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本企业/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公司股份的
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
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本人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企业/本人将提前 3 个交易日
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
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
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6)本企业/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
接受以下约束措施:①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
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③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
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7)钱俊冬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多多、实际控制人钱俊冬和崔蕾严格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
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要约收购,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