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1 证券简称:航天晨光 公告编号:临 2025—053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售
股份解锁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22,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2 日。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的七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和七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依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拟为三位激励对象持有的 122,000 股
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及成就情况
(一)本次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经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七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和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
为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相关股份于 2025 年 6 月 3 日上市流通。其中,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20%未解除限售。具体情
况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披露的《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的公告》(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在最后一批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高级管理人员获授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20%,限售至任职(或任期)期满后,根据其担任高级管理职
务的任期考核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确定是否解除限售。由于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锁条件未成就,公司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办理回购注销。因此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股票成为最后一批可解除限售股票,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相关激励对象保留获授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20%未办理解锁。
(二)本次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原总经理文树梁、副总经理孙建航、财务负责人邓泽刚任期
(2022-2024 年)考核结果以及文树梁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上激励对象剩
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根据激励计划为相关股份办理
解锁手续。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次共有 3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本次解锁数量
获授限制性股票 本次拟解除限
姓名 职务 占已获授予限
数量(股) 售数量(股)
制性股票比例
文树梁 原党委书记、原总经理 268,000 53,600 20%
孙建航 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208,000 41,600 20%
党委委员、财务负责人、
邓泽刚 134,000 26,800 20%
董事会秘书
合计 / 610,000 122,000 /
三、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 年 12 月 2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22,000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
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
《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2,000 -122,00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27,702,200 122,000 427,824,200
总计 427,824,200 0 427,824,200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确认了三名激励对象的任期考核或经济责任审
计结果,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三名激励对象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均达到解除
限售条件,建议同意公司按相关规定办理解锁及上市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三名激励对象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均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按
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其办理解锁及上市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
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
指引》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尚需履
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