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化科技: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5 18: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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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潞化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62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控股子公司阳煤
平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原化工”)于2025年1月8日收到山东省平原县
人民法院《通知书》,平原化工被债权人平原县财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平原财金”)申请破产清算,具体内容详见《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
股子公司平原化工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临2025-001)。
                                    ((2025)
鲁1426破申1号),裁定受理平原财金对平原化工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内容详见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平原化工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
裁定的公告》(临2025-002)。
鲁1426破申1号),指定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及山东九公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管理人”)共同担任平原化工破产清算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临2025-004)
前曹法庭召开,债权人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
                         《财产变价方案》
                                《财
产分配方案》和《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
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平原化工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平原化工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在平原县人民法院
前曹法庭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如下:
案》及《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进行表决。
  二、平原化工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对《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议事机
制及表决规则》进行审议表决。截至2025年3月21日17:00,表决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表
决通过平原化工管理人作出的《财产管理方案》
                    《财产变价方案》
                           《财产分配方案》
《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82家,同意管理人提交的《财产管理方案》的
债权人有251家,反对的债权人5家,未投票的债权人26家。同意债权人人数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的89.01%;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04,245.10万元,同
意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67,920.89万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5.15%。
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该议案已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82家,同意管理人提交的《财产变价方案》的
债权人有250家,反对的债权人6家,未投票的债权人26家。同意债权人人数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的88.65%;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04,245.10万元,同
意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02,388.26万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8.22%。
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该议案已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82家,同意管理人提交的《财产分配方案》的
债权人有245家,反对的债权人11家,未投票的债权人26家。同意债权人人数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的86.88%;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04,245.10万元,
同意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67,634.22万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4.88%。
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该议案已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82家,同意管理人提交的《债权人会议议事机
制及表决规则》的债权人有255家,反对的债权人1家,未投票的债权人26家。同
意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人数的90.43%;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
债权总额的99.33%。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该议案已获得债权人会议表
决通过。
  三、管理人出具《平原化工破产情况沟通函》主要内容
函》,主要内容如下:
  当前拍卖完成资产包括编织袋、工程车辆、废钢铁、煤炭、一二三分厂生产
设备、产能指标共计33,781.34万元(不含税);剩余厂区土地还未处置,约计
  截至2025年11月17日,除热电厂及附属设施、办公楼、供销楼等资产保留外,
其余厂房及设施全部拆除完毕,土地完成平整,未发生安全及环保事故。
  平原化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已经
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山东省环科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基于前期该地块的土壤污
染状况调查报告及风险评估报告,分析编制了《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
修复技术方案》(以下简称《土壤修复方案》),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修复治理实
施及地块后期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
  《土壤修复方案》已于11月20日编制完成,修复费用总计约66,029.36万元,
其中工程费60,445.22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5,584.14万元。土壤修复费用
被列为破产费用,将在平原化工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平原化工的债权金额为82,783.41万元,长期
股权投资为26,029.65万元,目前已全额计提。虽然平原化工的财产管理及变价
方案已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但上述方案具体实施情况仍存在较大不确定
性。目前资产变价已确定的金额为33,781.34万元(不含税),预计变现的金额为
支,将在平原化工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公司将结合平原化工破产清算的后续分
配情况及清算进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以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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