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材科技: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5 17: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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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 日 14 点 0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此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菁德路 209 号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会议主持:董事长唐安斌先生
  四、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幕。
  (2)审议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六、介绍出席情况,会议登记终止,宣布到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数。
  七、现场会议表决及表决结果统计。
  八、休会 30 分钟。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读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署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累积
投票方式的议案为《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现将累积投票规则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议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采取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
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董
事人数之积,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
的投票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二、累积投票规则
  出席会议的股东投票时,股东所投出的投票权数不得超过其实际拥有的投票权数。如选
票上该股东实际使用的表决权数累计小于或等于其拥有的对该议案的最大表决权数,该选票
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如股东对议案使用的表决权总数超过其拥有的对该议案的
最大表决权数,则按以下情形区别处理:
  (一)该股东的表决权只投向一位候选人的,按该股东所实际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计算;
  (二)该股东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的,该股东所投的该议案下全部投票均为无效。
  出现第二种情形的,计票人员应向该股东指出,并要求其重新确认分配到每一候选人身
上的投票权数,直至其所投出的投票权总数不大于其所拥有的投票权数为止。如经计票人员
指出后,该股东拒不重新确认的,则该股东所投的全部选票均作废,视为弃权。
  未投票的表决票,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其所持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中作弃权处理。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 2025 年 12 月
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开展第七届董事
会提前换届选举工作。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对外发布《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提示
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107)。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董事八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唐安斌先生、熊海涛女士、宁红涛先生、熊玲瑶女士、李刚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董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一名职工代
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
司董事的资格(董事候选人简历参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西南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
大学硕士导师;兼任中国科学院有机功能分子合成与组装化学重点实验室第二届学术委员会
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绝缘材料与绝缘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阻燃材料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纳米技术协会副理事长;曾获四川省第二届“四川杰出人
才”、“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四川省优秀博士后”
等荣誉称号。
工技术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出站。1989 年 7 月从北京理工大学化工与材料学院精细
化工专业本科毕业分配至东方绝缘材料厂工作,历任公司技术员、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国
家绝缘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董事、副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截至目前,唐安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605,08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法》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
履行的各项职责。
恒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曾任广州市九三学社黄埔区第四支社副主委、广州市十四届人大
代表和黄埔区第一届人大代表等社会职务,现任黄埔区工商联合会副主席;曾获 2018 年广
东省及广州市“三八红旗手”、“2019 年大湾区杰出女企业家奖”等荣誉称号。
  截至目前,熊海涛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487,904 股,通过公
司股东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4,857,171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的相
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
项职责。
现任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高盟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高材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
公司董事;曾任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专委会会长、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中国再生塑
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常务副理事长、清远市第七届人大代表、清远市工商联合会(总商会)
副主席等社会职务,现担任广州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咨
询专家、广州市“TOP100 新锐计划”新能源新材料专委会主任。
  截至目前,宁红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
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学 EMBA。1994 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曾就职于四川湖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曾任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熊玲瑶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374,808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法》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
履行的各项职责。
高级工程师,绵阳市第八届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享受“海安市政府特殊人才津贴”,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BOPET 专委会副主任兼智库专家,西南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第
四届理事会副理事长;1995 年进入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车间副主任、
销售公司经理、营销部部长、销售总监、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全资子公司江苏
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全资孙公司山东胜通光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控股
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获“绵阳科技城人才计划—企业管理领军人物”、
“海安 2024 年度影响力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截至目前,李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31,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
的各项职责。
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任期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开展第七届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对外发布《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董事会提名钟胜先生、徐坚先生、曹麒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
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
司董事的资格(董事候选人简历参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审议!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运筹学学会对策论专业委员会理事,主要从事系统
工程与优化、服务营销与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商业模式创新与管理等领域科研与教学
工作,担任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数字运营与项目管理方向课程教授,工程管
理硕士(MEM)项目物流工程方向课程教授,现任四川川大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钟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
事务,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深圳大学讲席教授,低维材料基因工程研究院首席科学家;兼任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咨
询委员会、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咨询委员会常务
副主任,《化工新型材料》副主编等。1998-1999 年日本北海道大学高访学者,2002 年国务
院特殊津贴获得者,2004 年当选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2005 年国家杰出
青年基金获得者(仿生材料),2009 年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资助获得者。
  徐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
事务,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学与工程博士后,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与公司金融系副教授,四川大学上市公司发展与竞争
力研究所所长,第十二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财务管理研究》杂志编辑委
员会委员。长期从事企业财务战略、公司金融、公司治理及企业管理等教学科研和企业实践
服务,近年聚焦会计信息披露与资本市场、科技金融与创业金融研究。现任四川路桥建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希望服务控股有限公司
(H 股)独立董事。
  曹麒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
事务,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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