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澳华内镜
股票代码:688212
信息披露义务人 1:顾康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 133 弄 66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2:顾小舟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 133 弄 66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3:上海小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紫星路 588 号 2 幢 3 楼 330 室
股份变动性质:被动稀释、股份减少(集中竞价)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
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华内镜”、
“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
资者注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顾康、顾小舟、上海小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澳华内镜、公司、上
指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持有澳华内镜的权益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权益
指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顾康
姓名 顾康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2211956********
通讯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 133 弄 66 号
是 否 取 得其他国 家 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顾小舟
姓名 顾小舟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1121984********
通讯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 133 弄 66 号
是 否 取 得其他国 家 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 3:上海小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上海小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20593583814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紫星路 588 号 2 幢 3 楼 330 室
法定代表人 顾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 2012-12-24
营业期限 2012-12-24 至 2032-12-23
从事光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经营范围 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 3 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长 期 居 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顾康 男 法定代表人、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顾小舟 男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二、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顾康、顾小舟系父子关系,上海小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洲光
电”)为二人控制的企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
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被动稀释以及其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5%的整
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
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同时,因限制性股票归属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期 归 属 股 票 615,000 股 上 市 流 通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33,340,000 股 增 加 至
动稀释至 31.2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
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期归属股票 78,000 股上市流通,
公司总股本由 133,955,000 股增加至 134,033,000
股,顾康、顾小舟及控制的小洲光电合计持有股份比例由 31.22%被动稀释至 31.2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4-002)。
属 期 归 属 股 票 554,250 股 上 市 流 通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34,033,000 股 增 加 至
动稀释至 31.0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
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属 期 归 属 股 票 78,000 股 上 市 流 通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34,587,250 股 增 加 至
动稀释至 31.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
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份 40,569,96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0.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公告
编号:2025-048)。
股,减持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570,200 股。顾康、顾小舟及其控制的小洲光电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40,569,960 股减少至 40,399,6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由 30.13%减少至 30.00%。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5%的整数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澳华内镜股票 41,822,800 股,占澳
华内镜总股本的 31.3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 40,399,660
股,占澳华内镜总股本的 30.00%,详细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顾小舟 21,740,500 16.30 21,570,200 16.02
顾康 16,950,200 12.71 16,950,200 12.59
小洲光电 3,132,100 2.35 1,879,260 1.40
合计 41,822,800 31.36 40,399,660 30.00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日当
时总股本计算;2、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截至目前总股本计算;3、上
述持股比例计算时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澳华内镜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
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交易价格区 交易股数 变动
名称 交易方式 交易日期
间(元/股) (股) 比例
集中竞价
小洲光电 -2025 年 6 月 23 45.70~51.90 1,252,840 0.93%
交易
日
注:“变动比例”是以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 134,665,250 股为基础测算。
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
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顾 康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顾小舟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上海小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
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 市闵 行区光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中路133弄66号
股票简称 澳华内镜 股票代码 6882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上海市闵行区
顾康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称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上海市闵行区
顾小舟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称2 ******
上海 市闵 行区紫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上海小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星路588号2幢3楼
称3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否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
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41,822,800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31.36%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40,399,66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比例:30.00%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减少1,423,140股
变动比例:1.36%(含被稀释部分)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参照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时间及方式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
内继续增持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是 √ 否 □
此前6个月是否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五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是 □ 否√
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是 □ 否 √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顾 康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顾小舟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上海小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