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普蕊斯
股票代码:30125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上海观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观由昭泰(嘉
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04 室-17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 37 号 3-84 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因
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动稀释)、持股比例被动增
加(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被动增加)。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
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普蕊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普蕊斯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
公司、上市公司、普蕊斯 指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上海观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观由昭泰(嘉兴)
指
观由昭泰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疆泰睿
上海观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观由昭泰(嘉兴)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泰睿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 15 号》 指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
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上海观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观由昭泰(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
企业名称
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平潭观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04 室-17
营业期限 2017 年 9 月 6 日至 2027 年 9 月 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9HUEX2N
出资额 50,82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长期 是否取得其他 在公司
姓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居住 国家或其他地 任职情
地 区的居留权 况
执行事务合伙 3101081980*
贺正清 男 中国 中国 无 无
人委派代表 *******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勇、石河子睿德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 37 号 3-84 室
经营期限 2014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9 年 10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9001313353333N
出资额 30,8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
经营范围 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身份证 长期居 在公司任职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国家或其他地
号码 住地 情况
区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 3101101972 曾任董事,
陈勇 男 中国 中国 无
人委派代表 ******** 当前未任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观由昭泰和新疆泰睿系陈勇先生间接控制的企业,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以
及观由昭泰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股份。
自 2023 年 7 月 6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变
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10.9059%下降至 5.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观由昭泰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 2,370,1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观由
昭泰上述减持计划仍在规定期间内。
观由昭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次减持计划,
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继续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
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观由昭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以及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 2023 年 7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4 日期间,受上述事项影响导致信息
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10.9059%下降至 5.0000%,观由昭泰与新疆泰睿合
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 5.0000%。具体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 权益变
股东 权益变动股
权益变动原因 变动期间 均价(元/ 动比例
名称 数(股)
股) (%)
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58.65 -622,800 -1.0200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55.70 -615,100 -1.0087
观由 2024 年 3 月 13 日 至
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50.20 -611,600 -1.0000
昭泰 2024 年 5 月 9 日
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46.01 -1,580,000 -1.9999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45.37 -710,250 -0.8990
实施股权激励致总
股本增加
信息
披露 2024 年 6 月 5 日 不适用 1,440,117 无变化
派
义务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2025 年 2 月 24 日 被动增加 无变化 0.0005
人
性股票致总股本减
少
合计 -2,699,633 -5.9059
注 1:①均价保留两位小数;②2023 年 9 月 12 日由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60,975,000 股变更为 61,160,000 股;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股票,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79,502,540 股;2025 年 7 月 23 日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79,004,770 股。
注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
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该
规定发布之前实施的股票交易行为适用 2020 年 7 月 31 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上市类第 1 号》。自 2023 年 7 月 13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
计持股比例变动为 3.0570%,在该意见公布前,未出现比例触及 5%变动幅度的情形,
未达到《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的公告标准。
观由昭泰已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申请适用
《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创投减持特
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创投减持实施细则》”),并已申请成功且通过基金业协会备案。
根据《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创投减持实施细则》,观由昭泰作为符合创投减持
特别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适用“投资期限已满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的,
的 1%/2%”。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赖春宝先生存在通过观由昭泰及新疆泰睿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减持事项不涉及赖春宝先生通过观由昭泰及新疆泰睿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前后赖春宝先生通过观由昭泰及新疆泰睿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数量不会发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之外的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6,649,890 股,占公司当时
总股本的 10.9059%。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3,950,25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00%。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
况如下:
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性质 持有股数 占 公 司 总 股 持有股数 占 公 司 总 股
名称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060,300 9.9390 3,183,790 4.0299
观由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060,300 9.9390 3,183,790 4.0299
昭泰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589,590 0.9669 766,467 0.9702
新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89,590 0.9669 766,467 0.9702
泰睿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6,649,890 10.9059 3,950,257 5.0000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649,890 10.9059 3,950,257 5.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导致上述股东持股数量相应增加,其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②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 2023 年 7 月 13 日总股本 60,975,000 股为
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 2025 年 11 月 24 日总股本
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情况
昭泰及新疆泰睿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
观由昭泰及新疆泰睿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649,89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
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盖章):上海观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观由昭泰(嘉
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平潭观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贺正清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盖章):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河子睿德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陈勇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普蕊斯公司证券部。
附表
基本情况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 上 市 公 司 所 在 上海市黄浦区思南路
上市公司名称
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 105 号 1 号楼 108 室
股票简称 普蕊斯 股票代码 301257
上海观由投资发展有限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观由昭泰(嘉兴)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南 江 路 1856 号 基 金
(一)名称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人(一)注册地
小镇 1 号楼 104 室-17
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
(二)名称 企业(有限合伙) 人(二)注册地 四东路 37 号 3-84 室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动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人
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实际控制
第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权益变动方式
继承 □ 赠与 □
(可多选)
其他 ?(大宗交易;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公司总股
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
司总股本减少,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合计持股数量: 6,649,890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合计持股比例: 10.9059%
上市公司已发行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 60,975,000 股。
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合计持股数量: 3,950,257 股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合计持股比例: 5.0000%
后,信息披露义 合计变动数量: 2,699,633 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合计变动比例: 减少 5.9059%
股份数量及变动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 79,004,770 股;因公司实施限
比例 制性股票激励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0283%,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0.0500%,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减
持持股比例降低 5.9276%。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3 年 7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4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持
动的时间及方式 股比例被动稀释,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不适用 ?
资金来源
是 □ 否 □ 其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并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在符
是否拟于未来 12
合并遵守现行有效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
个月内继续增持
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 否 □ 不适用 ?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 否 □ 不适用 ?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不适用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
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此页无正文,为《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盖章):上海观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观由昭泰(嘉
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平潭观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贺正清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盖章):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河子睿德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