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 中珠 公告编号:2025-061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之股东股权发生变化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5年11
月24日收到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商集团”)送达
的《关于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
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深商集团于2025年11月23日与苏州步步高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深商集团拟
以3,00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朗地科技”)100%股权转让给步步高投资。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朗地科技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80,172,862股,占其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19.08%,质押担保金额约6.1亿元;累计
冻结股份数量为252,324,86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66.37%,占公司总股
本12.66%。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朗地科技控股股东由深商集团变更为步步高投资。步步
高投资表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
股份的具体计划,无重大资产重组计划;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步步高投
资与公司其余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若
后续作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将严格按照《证券法》
《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
? 本次权益变动前,步步高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步步高投资
通过朗地科技持有上市公司380,172,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8%。深商集
团将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之股东转让股份,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
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形未发生变
化。
?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备案手续,最
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一、本次股权转让的概述
(一)本次股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深商集团于2025年11月23日与步步高投
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深商集团拟以3,00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第一大股
东朗地科技100%股权转让给步步高投资。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朗地科技控股股东由
深商集团变更为步步高投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朗地科技持有上市公司380,172,8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19.08%,质押担保金额约6.1亿元;累计冻结股份
数量为252,324,86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66.37%,占公司总股本12.66%。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号)、于2024年11月1日披
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74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朗地科技所持上市公司380,172,862股股票不存在被限制转让
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之股东转让股份,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
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形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步步高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步步高投资通
过朗地科技持有上市公司380,172,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8%。深商集团将不再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股) 量(股) (股) (股)
深商 380,172
集团 ,862
步步
高投 0 0 0 0 0 0 380,172,862 19.08
资
朗地 380,172, 380,172,
科技 862 862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股权转让是深商集团因自身需求拟通过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步步高投
资是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长期看好及内在价值的认可,拟通过股权受让获得公司股
份,本次股权受让所需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步步高投资表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无重大资产重组计划,不谋
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步步高投资与公司其余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一致行动关系。若后续作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将严格按照《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备案手续,最终
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股权转让各方情况介绍
(1)深商集团
转让方名称 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转让方性质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持股股东 是 □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78802923Q
法定代表人 黄继宏
成立时间 2011 年 7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102,200 万元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三路 1 号海
办公地址
王银河科技大厦 20 层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国民运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
务;住房租赁;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
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财务咨询;认证咨询;咨询策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主营业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创业
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名称 苏州步步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
□是 否
行人
私募基金 □是 □否
受让方性质
其他组织或机构 是 □否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320509MA1N13PR31
法定代表人 刘英
成立时间 2016 年 11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91,600 万元
注册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水秀街 500 号道谷商务大厦 401 室
张源持股 65.93%、黄剑持股 10.95%、方建持股 6.18%、
冯建华持股 5.40%、王晓梅持股 4.73%、杜国扬持股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股 0.77%、吴健全持股 0.77%、丁燚持股 0.60%
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企业管理服务;股权投资;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
主营业务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备注:
(1)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不存在股权、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
系;
(2)受让方与公司其余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受让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源先生,曾任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OPPO 广东移动通
信有限公司董事;1996 年 12 月创立江苏百胜电子有限公司并担任执行董事至今;2016 年 11 月创立苏州步步高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2020 年 5 月至今兼任极兔速递环球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24 年 12 月至今担任大千生态董事长;
(4)受让方与 OPPO 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不存在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朗地科技未经审计的账面财务数据:总资产约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苏州步步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转让标的
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交易的标的股权为甲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以及
该股权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二)股权转让
章程履行所有股东义务。
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以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对价转让目
标公司100%股权。
不再持有目标公司任何股权,甲方在目标公司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
而转至乙方享有和承担。
的股权对应的实缴出资义务由甲方承担。
(三)付款与交割
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的七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提交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材料,完成股权转让
手续。
交割日(以下简称“交割日”),自交割日起,受让方就标的股权享有股东权利并承
担股东义务,标的股权对应的所有未分配利润归受让方享有。甲方配合乙方完成目标
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等控制公司的生产资料的正常移交。
或目标公司持有中珠医疗的股权存在除已披露以外权属瑕疵,或甲方在自本协议签署
之日至交割日期间将标的股权或中珠医疗的股权另行出售,或甲方不配合办理标的股
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则乙方有权决定终止本次交易,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
部款项(如有)并承担违约责任。
权以交割日或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日现状移交给乙方。若相关标的股权在 交割日前已经
根据本协议转让登记至乙方名下,则乙方应自转让登记日起承担与 该等标的股权相关
的股东义务及全部风险和责任。
规定对中珠医疗享有权利并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提名权)。在交割完
成后六个月内,甲方全力配合并协助乙方更换受让方推荐的法定代表人;改选董事会,
董事会现有9人,改选后受让方取得不低于4人的董事席位;更换高管等。
变更登记所需要的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甲方和乙方应全力协助目标公司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和备案手续。
(四)股权转让过渡期的约定
标的股权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保证不对标的股权设置任何新增的权利限制;合理、
谨慎地管理标的股权,不从事任何非正常的导致标的股权价值减损的行为。
值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信息。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交割日期间,目标公司不发生股本变
动、改变主营业务或经营方向、出售持有的中珠医疗股权、新增负债和或有负债等可
能影响标的股权价值的非经营性重大事项。
章程享有和承担。
四、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形未发生变化。
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