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授予事项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掌趣科技、公司 指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 指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指
稿)》 划(草案修订稿)》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掌趣科技股份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 指 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 满足获益条件后,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激励对象出
指
股票 资购买公司 A 股普通股
激励对象 指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为
授予日 指
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每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归属 指 满足获益条件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股份登记的行为
归属条件 指 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股份登记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满足获益条件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股份登记完成的日
归属日 指
期,归属日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指南》 指
——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 指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问、博星证券 指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声 明
博星证券接受委托,担任掌趣科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
顾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务顾问保证:其出具本报告所提供的有关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责任。
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
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
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
司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地
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
他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仅供公司拟实施本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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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取消 202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5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五)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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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5 年 11 月 21 日。
(二)授予价格:2.62 元/股。
(三)授予数量:3,200.00 万股。
(四)股票来源: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的 A 股普通股。
(五)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72 人,包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公司总股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万股) 的比例 本的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
董事、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
合计 4,000.00 100.00% 1.48%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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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授予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反之,未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公司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润分配的情形;
(二)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
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本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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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规定
的授予权益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
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
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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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信息
(一)备查文件
决议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备查地点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院尚东数字谷 B 区 34 号楼
电 话:010-50947962
传 真:010-50947962
联系人:季久云、谢婧超
本报告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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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