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2 证券简称:司南导航 公告编号:2025-063
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司南导
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
意见。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4),根据公
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志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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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9)。
过了《关于<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
的议案》
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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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
意见》(公告编号:2025-061)。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年度权益分派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
税),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送红股。
前述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实施完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需对授予价格及授予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
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
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0.56-0.12)÷(1+0.3)
=15.72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
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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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12.00×(1+0.3)=275.6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调整为 227.9342 万股,预留部分调整为 47.6658 万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
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因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
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因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
毕,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符
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方法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本激
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上述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
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管理办法》及《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
数量、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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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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