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 关于H股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4 18: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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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74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H 股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 H 股发行及稳定价格期基本情况
   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上海剑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 67,010,5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
 (行使超额配股权前)已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
股)
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全球发售”)。公司 H 股股票中文简称为“劍橋科技”,英
文简称为“CIG”,股份代号为“616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
                                  (公
告编号:临 2025-065)。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则,本次全球发售有关的稳定价格期
已于 2025 年 11 月 22 日(星期六)结束,该日期为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
日期起第 30 日。
   二、稳定价格行动实施情况
   本次稳定价格行动由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或其任何联属人士或代
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以下简称“稳定价格经办人”)负责实施。稳定价格经办人
在稳定价格期内采取的稳定价格行动如下:
   (一)国际发售项下超额分配合计 10,051,500 股 H 股股份,占全球发售项
下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的约 15%;
   (二)独家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于 2025 年
售价,不含 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
行使超额配股权。超额配股权涉及合计 10,051,500 股 H 股股份,用途为:促成
向已同意延迟交付其根据全球发售所认购相关 H 股的承配人交付部分 H 股,及/
或补足国际发售的超额分配(如有);
  (三)在稳定价格期内,稳定价格经办人未在市场上买卖任何 H 股以稳定
价格。
  三、超额配股权行使情况
  超额配股权悉数行使后,本次全球发售的 H 股股份由 67,010,500 股增加至
使超额配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71)。
  香港联交所已批准上述超额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相关股份已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 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开始上市交易。
  四、公众持股量情况
  本次全球发售完成、全额行使超额配股权及稳定价格期结束后,公众人士所
持 H 股数量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比例约为 22.33%,高于《香港联交所证券
上市规则》第 19A.13A(2)(a)条规定的 10.00%的 H 股最低公众持股比例要求。公
司将继续严格遵守《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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