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日久光电
股票代码:003015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俐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陈超
住所:江苏省周庄镇锦周公路 509 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周庄镇锦周公路 509 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无需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
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日久光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陈晓俐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指 陈超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股比例变动至 25.0000%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或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
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 陈晓俐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72219**********
住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
否
地区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姓名 陈超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72219**********
住所 江苏省周庄镇锦周公路 509 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周庄镇锦周公路 509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
否
地区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
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超、陈晓俐,两人为兄妹关系,陈超、陈晓俐互为
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因素需要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导
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比例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
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俐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10 月 23 日-2026 年 1 月 22 日),通过
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287,132 股(占公司剔除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尚未实施完毕的股份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基础上增持或减持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及时履行批
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公司剔除回 占公司剔除回
股东 购专用账户中 购专用账户中
股份性质 股数 股数
名称 占总股本比 的股份数量后 占总股本比 的股份数量后
(股) 例(%) 总股本的比例 (股) 例(%) 总股本的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44,094,864 15.6884% 15.9626% 44,094,864 15.6884% 15.9626%
其中:无限售 11,023,716 3.9221% 3.9907% 11,023,716 3.9221% 3.9907%
陈超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33,071,148 11.7663% 11.9720% 33,071,148 11.7663% 11.9720%
份
合计持有股份 30,196,407 10.7435% 10.9313% 26,171,807 9.3116% 9.4744%
陈晓 其中:无限售 30,196,407 10.7435% 10.9313% 26,171,807 9.3116% 9.4744%
俐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 - - - - -
份
合计持有股份 74,291,271 26.4319% 26.8940% 70,266,671 25.0000% 25.4370%
其中:无限售条 37,195,523 13.2337% 13.4650%
合计 41,220,123 14.6656% 14.922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4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024,6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4319%,占公司剔
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4569%),具体情况如下:
占公司剔除
回购专用账
占公司当前
减持价格(元 减持股份 户中的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总股本的比
/股) (股) 数量后总股
例(%)
本的比例
(%)
陈晓俐 集中竞价 16.58~17.30 2,756,400 0.9807% 0.9978%
年 11 月 10
日
大宗交易 13.77 1,268,200 0.4512% 0.4591%
年 11 月 24
日
合计 4,024,600 1.4319% 1.456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质押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陈超 44,094,864 15.6884% 13,500,000 4.8031%
陈晓俐 26,171,807 9.3116% 8,150,000 2.8997%
合计 70,266,671 25.0000% 21,650,000 7.7028%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事项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
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日久光电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陈超
签名: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俐
签名: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4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地 江苏省昆山市
股票简称 日久光电 股票代码 003015
陈晓俐:浙江省金华市婺城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俐 信 息 披 露 义区***********
名称 一致行动人:陈超 务人注册地 陈超:江苏省周庄镇锦周公
路509号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减少 有 无 一 致 行有
数量变化 动人 无 □
不变 , 但持股 人 发生变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务 人 是 否 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 上 市 公 司 实否 □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及一致行动人披
露前合计拥有权持股数量:74,291,271 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26.4319%(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一致行动人合持股数量:70,266,671 股
计拥有权益的股持股比例:25.0000%(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份数量及变动比
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时间:2025 年 10 月 23 日-2025 年 11 月 24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是 □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是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是 □ 否 不适用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是 □ 否 不适用 □
解除公司为其负(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一致行动人:陈超
签名: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4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晓俐
签名: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