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9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392,949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1 日。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11 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25 日公司
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现将本次解除限售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江中药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润集团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批复》
(国资考分〔2021〕507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
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
公司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
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
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为 573.4 万股。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公
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4 月 25 日为预留股份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 万股限制性股票。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结果的公告》。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中药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11 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拟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于江中药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11 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限制性股票上市的公告》,本次解锁股票上市
流通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30 日。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
间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将为 76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78,408 股。
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2 日。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将为 14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39,938 股。
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30 日。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
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将为 70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392,949 股。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批次 授予登记日期 授予人数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数量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合计 104 人 / 624.4 万股
(三)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解除限售批次 股票解锁日期 解除限售人数 股票解锁数量
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预留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预留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合计 3,592,458 股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将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
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期数量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期时间 占限制性股票数量
比例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1/3
限售期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1/3
限售期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1/3
限售期
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说
序号 解除限售需满足的条件
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公司未发生所述情形,满足
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述情形,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公司 2024 年投入资本
回报率为 20.48%且不低于对
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10.34%、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
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值 5.18%。
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2)以公司 2020 年归母净
利润 473,739,388.42 元为基
数,公司 2024 年归母净利润
行业平均值;
合增长率为 13.57%且不低于
长率应不低于 6%,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
同行业平均值 5.35%。
水平或同行业平均值;
(3)公司 2024 年研发投入
强度为 4.82%。
(注:根据《激励计划》规
定,公司将同行业企业样本
中剔除 ST 康美)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规定组织实施,依照激励对象的上一年度个 象合计 87 人,本次纳入业绩
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并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解除限售比例 对象共 70 名,其中 62 名激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 励对象 2024 年度个人绩效
解除限售期内考核结果若为 90 分及以上则 考核结果均为 90 分及以上,
可以解除限售当期全部份额,若为 70 分(含) 满足当期全部份额解除限售
-90 分则可以解除限售当期 80%份额,若为 条件;8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
部份额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因个人绩效考 解除其限售当期 80%份额。
核未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 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 共计 17 名,其中 1 名激励对
购事项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 象因身故、3 名激励对象因
的孰低值予以回购注销。 退休、4 名激励对象因组织
调动、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不符合激励条件,本次不予
办理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70 名激励对象共计 1,392,949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
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次共有 70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本次解除
限售数量
已获授的2021年限 占已获授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2021年限
序号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股) 制性股票
(股) 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
票比例
董事会秘
书
中层及核心骨干(64 人) 3,467,000 1,123,948 1/3
合计 4,274,000 1,392,949 1/3
注:上述股票数量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 年 12 月 1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共 1,392,949 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数(股) 本次变动后(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627,292,416 +1,392,949 628,685,3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7,660,873 -1,392,949 6,267,924
总计 634,953,289 0 634,953,289
注:该股本变动情况仅考虑本次解除限售股本结构的情况,具体股本变更情
况以后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数据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事项尚需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
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