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 12 个月);股票认购方
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6,000,00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
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其他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
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97,204,13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23,204,135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12 月 1 日(因 2025 年 11 月 29 日为非交
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联芸科技
(证监许可〔2024〕906 号),
(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芸科技”或“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 万股,并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 36,000.00 万股,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 46,000.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94,902,503 股,
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85.8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5,097,497 股,占公司发行后
总股本的 14.1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及部分战略配售股
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8 名,限售股数量为 223,204,135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比例为 48.52%。其中,首发限售股份数量为 197,204,135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
例为 42.87%,股东数量为 11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首发
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6,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5.65%,股东数量为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总计 223,204,135 股,占公司股本总
数的比例为 48.52%,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起
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
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
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承
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企业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上述股份。
据自身投资安排、二级市场情况等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如减持,本企业将
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减持价格不得违反相关规
定。本企业承诺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首次减持的将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形时,本企业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行
上述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将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在获得该收入的 5 日内将该收入支
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
本企业同意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按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西藏远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或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即完成
本企业取得股份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6 个月内(取孰晚者),本企业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上述股份。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规定。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
本企业同意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按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 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新业(广州)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鸿胤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州辰途六号创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辰途七号(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毓芊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正海聚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规定。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
本企业同意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届满后按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 战略配售股东的相关承诺
战略配售股东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35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36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深圳佰维存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怡佰(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长存资本(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其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股东及战略配售股股东均严
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
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
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
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23,204,135 股
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售股数量为 197,204,135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1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占公司总股 股数量
号 名称 数量(股) 通数量(股)
本比例 (股)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科技
有限公司
西藏远识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信悦科技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新央企运营(广
限合伙)
新业(广州)股权
限合伙)
西藏鸿胤企业管理
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辰途六号创业
(有限合伙)
辰途七号(佛山)
(有限合伙)
上海毓芊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
上海正海聚亿投资
伙)
长存资本(武汉)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基金-共
赢 35 号 员 工 参 与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基金-共
赢 36 号 员 工 参 与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杭州高新金投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怡佰(上海)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223,204,135 48.52% 223,204,135 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223,204,135 -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