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1 21: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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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结果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
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当人选;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场禁入措施;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 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增长率不低于 50%。              3,351,680,026.72 元;以《激励
注:1、上述“2021 年净利润”指标以公司 2021 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
增长率”指标以本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 为计算依据,得出的公司 2024
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 年净利润增长率为 53.89%。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因此,满足《激励计划》首次授
产重组、合并、分立、其他重大变故、特殊 期解除限售条件。
及异常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指标造成重大影响的,则公司有权
变更本激励计划已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指标,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包括个人关
键工作成果完成情况的指标、个人承担的业
绩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两个方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面。原则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 为 113 人:
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① 2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只有达成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前提下,激励对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
象方可进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根据个 已回购注销其中 14 名激励对象
人层面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解除限售比 的限制性股票,剩余 6 名激励对
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额度=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对应解除限售 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
比例。                      销,解除限售条件不适用)。
对不满足解除限售的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 ② 16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度考
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核结果为不合格,当期解除限售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应限制性股票解除 比例为 0%。
限售比例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③ 3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度考核
                 对应解除限   结果为合格,当期解除限售比例
      绩效考核结果
                  售比例
 个人承担的业绩指标完成且关           为 70%。
 键工作成果均完成,年度考核    100%
                         ④ 74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度考
 结果为优秀
 个人承担的业绩指标完成且一           核结果为优秀,当期解除限售比
 项关键工作成果未完成,年度    70%
 考核结果为合格                 例为 100%。
 个人承担的业绩指标完成且两
 项及以上关键工作成果未完     0%
 成,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个人承担的业绩指标未完成,
 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综上所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77名,其作为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依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7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27.512
万股。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要求,符合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
会就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 23.20 元/股调整为 22.85 元/股。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
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
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
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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