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北京元隆
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0号)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36,0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65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599,999,999.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8,520,788.6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591,479,210.7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3)
第110C000616号)。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并与保荐人、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以及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调整投资总额、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
和《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金额 资金
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研发升级建
设项目
合计 122,071.90 59,147.92 31,954.23
注: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数
字营销业务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一体化信息系
统平台研发升级建设项目”和“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公司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8,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已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
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
未超过 12 个月。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 12 个月内
仍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
进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申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8,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全额
使用,并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按 2025 年 11 月 20 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LPR)3.0%测算,预计一年可节省财务费用不超过 540 万元(仅为测算数据)。
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可
以降低财务费用,从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专户;
资金用途;
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
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减
轻财务负担,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审计委员会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8,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不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