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莲花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控股”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莲花控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5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3,977,186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2.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3,545,246.4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
费用人民币 17,387,041.8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6,158,204.59 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到账,到位情况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 215004
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投资项目募集资
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54,864.37 万元
调整后募集资
募集资金承 已使用募集
金投资金额 项目进度(注
募投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万
(万元)(注 2)
(万元) 元)
年产 10 万吨商品味精及 5
已结项
万吨复合调味料先进技术 16,000.00 13,435.77 13,435.77
(注 3)
改造项目
已终止
生物发酵制品项目 57,000.00 -
(注 4)
已终止
配套生物发酵制品项目 11,000.00 55,590.28 -
(注 4)
已结项
小麦面粉系列制品项目 10,000.00 2,514.20
(注 5)
补充流动资金 26,000.00 26,000.00 26,000.00 100.00%
合计 120,000.00 95,026.05 41,949.97 /
注 1:“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指调整后扣除发行费用后承诺使用募集资金额,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因此,按照《2020 年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进行了相应调整;
注 2:使用进度=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注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将“年产 10 万吨商品味精及 5 万吨复合调味料先进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合计 2,564.23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
注 4: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2024 年 1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生物发酵制品项目”以及“配套
生物发酵制品项目”。上述项目终止后,对应的专项募集资金余额将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将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
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
注 5: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小麦面粉系列制
品项目”的投资额度进行调整,并实施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 日披露的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并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
实施。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将上述募集资金及
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
管要求。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含本
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本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规范使用补流资金,确保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丁萌萌 熊科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