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5-079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何志民先生
的书面辞职报告,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何志民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
其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何志民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其他
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何志民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
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志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35,763 股,通过深圳佳和
睿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8,279,499 股,通过中金卡莱特 1 号员工参
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58,223 股。何志民先生持有
的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后,将
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
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现任 6 名
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刘魁先生不
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此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的二分之一。
何志民先生简历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何志民先生,1976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农林科
技大学农业机械化工程专业,硕士学历。2002 年 7 月-2006 年 4 月,任北京中
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6 年 4 月-2009 年 9 月,任鸿合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9 年 9 月开始担任北京同尔科技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12 年 1 月-2021 年 2 月,任卡莱特(深圳)云科技有限公司软件研
发总监。2021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何志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35,763 股,通过深圳佳和睿信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8,279,499 股,通过中金卡莱特 1 号员工参与创业板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58,223 股;何志民先生是深圳佳和睿
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
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