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力股份: 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1 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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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56      证券简称:英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
公司”或“英力股份”)在基于深入布局包括结构件模组、电池模组等在内的
AI 智能终端硬件模组产业链,并在联想、惠普、戴尔、小米、华硕、宏碁等现
有品牌商客户的基础上补齐高端品牌商客户的战略考虑,拟通过购买北美某品牌
商供应链内 PC 显示模组结构件供应商佛山智强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
智强”、“标的公司”)100%股权进入该品牌商供应链。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安
徽智强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与智宾国际有限公司、标的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
签署了《关于佛山智强光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收购协议》,公司拟使用
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尚未最终完成,相关风险事项具体详见本公告“七、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智宾国际有限公司
 商业登记号码    38228555
  法定编号     1151515
  企业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07-20
  注册地址     1501 CAPITAL CENTRE, 151 GLOUCESTER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
 实际控制人     罗泰松
  上述交易对方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
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佛山智强光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新路 3 号 3 座
  注册资本     5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魏国阳
 公司成立日期    2007-08-24
  营业期限     2007-08-24 至 2027-08-21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模具
           制造;喷涂加工;旧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经营范围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业务     显示器背光模组、液晶显示模组结构件的生产与制造。
                                                         单位:万美元
                      股份转让前                       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智宾国际有限公司        50             100            -             -
  英力股份          -               -            50            100
   合计           50             100           50            100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佛山智强光电有限公司审
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30Z5226 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2024 年
度、2025 年 1-10 月,标的公司合并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0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387.70          14,763.88
其中:货币资金                    5,567.22           3,418.99
负债总额                       1,738.00           1,817.04
净资产                        6,649.70          12,946.83
项目                      2025 年 1-10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5,589.29          10,760.64
营业利润                       4,687.70            913.51
净利润                        3,497.50            662.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1,207.75           3,264.65
  注:标的公司最近一期曾进行资产处置,存在较多非经常性损益, 2025 年 1-10 月和
   佛山智强主营业务为显示器背光模组、液晶显示模组结构件的生产与制造。
标的公司自 2008 年成为北美某品牌商供应商。目前主要为北美某品牌商提供背
光模组中的背板及弹片零部件,同时具有液晶显示模组中的防护罩及背板挂件订
单。多年来,标的公司在某系列产品的每一次迭代更新中均持续供应关键的背板
部件,与北美某品牌商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
   (1)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
条款。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的权属清晰,相关股份不存在抵押、质
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
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上市
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标的公司理财,以及其他标的
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经营性往来情况。
  (3)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定价依据及合理性说明
  针对本次交易,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
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30Z5226 号)。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标的公司的净资产为 6,649.70 万元;
  本次交易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交易定价最终系参
考上述审计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最终确定佛山智强光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作
价 6,649.70 万元。本次交易的定价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名称:《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智强光电有限公司
  甲方(买方):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卖方):智宾国际
有限公司,丙方:安徽智强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标的公司:佛山智强光电有限公
司;
  (1)交易方式
  双方同意,甲方同意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乙方购买其拥有的标的股权,乙方
亦同意向甲方出售其拥有的标的股权,并同意接受甲方支付的人民币现金作为对
价。
  (2)交易价格
  双方同意,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双方均认可下述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审计
结果,并同意基于下述相关结果协商本次交易价格。
  根据容诚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出具的《佛山智强光电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230Z5226 号),截至基准日,标的公司的总资产为 8,387.70
万元,净资产为 6,649.70 万元。
  根据前述审计结果,并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价格确定为 6,649.70
万元(含税)。
  (3)交割安排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标的公司所属
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的办理标的股权变更登记或备案申请的材料清单(包括格式
模板、内容要求),甲方应当据此配合乙方提供必要标的股权变更登记或备案申
请资料。前述登记备案申请事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在标的公司
章程中载明甲方为标的公司唯一股东;(2)标的公司企业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
注册资本本位币变更为人民币;(3)甲方作为标的公司新股东委派或选聘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安排;(4)其他与本次交易变更备案有关事项。
  (4)交易价款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价款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分期支付,第一期价款为本次交易价款的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待甲方就本次
交易取得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1)本次交易的过渡期指自基准日 2025 年 10 月 31 日起至交割日。
  (2)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向甲方确认和保证:
  过渡期内,标的公司现有业务将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保持与基准日前相同的经
营模式,标的公司将继续保持标的公司所有或经许可持有的知识产权在内的公司
的经营资产和设备处于正常运营和保养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其性质、
范围或方式没有且不应发生任何实质性改变。过渡期内,标的公司没有且不得从
事、允许或促成任何会构成或导致实质性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陈述和保证的作
为或不作为。过渡期内,及时将有关对标的公司已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的任何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过渡期内,除非本协议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披露的;或为履行本协议或基于本
协议约定进行的行为且已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要求,标的公司、乙方均没有且
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任何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转让、质押或其他处置;任何
合并、分立、重组、中止经营或其他类似行为;任何股权或重大资产的收购或出
售行为或对其现有重大投资进行任何处置或变更;在一般及通常业务过程之外订
立任何协议、合同或进行任何对标的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安排或交易;在一般及
通常业务过程之外进行任何借贷或对外担保行为;与乙方的关联方订立任何合同、
协议或进行任何安排或交易,除非该等合同、协议、安排或交易是按真实、合法、
有效的交易条款在一般、历史持续及通常业务过程中订立或进行;宣布或支付任
何红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分配利润;调增或调减任何存货或应收账款的价值,或
重新评估任何资产或财产(但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与过去惯例相符的方式并按照
中国会计准则所进行的除外);在一般及通常业务过程之外任何出售、租赁、转
让,或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益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资产;在一般及
通常业务过程之外进行或作出任何金额要约或承诺;解除或以其他方式免除任何
金额负债或放弃具有实质性价值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请求);作出任
何资本支出或承诺、交易或债务,但为履行在基准日前已签署的协议或日常经营
所需除外; 就标的公司与税务有关的任何责任作出和解、允诺或安排;在诉讼/
仲裁中自行和解或放弃、变更其请求或其他权利;承诺(无论是以书面形式或其
他形式)采取前述的任何行动;签署任何可能导致标的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或估值
发生重大下降、或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协议,或者进行类似的承诺;实施任何可
能实质性负面影响本次交易并将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行为。
  (3)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向甲方保证,过渡期内,甲方在提前【3】个工作
日通知后,即有权进入标的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相应的核查验证,乙方应积极配
合甲方的核查验证工作,应当及时提供甲方要求的与标的公司有关的法律、财务、
业务方面的资料,以备甲方核查或验证。
  双方同意,基于前述(2)(3)确认和保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标
的股权在过渡期的损益由甲方享有或承担。
  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甲方关联公司、标的公司有权继续无偿使用“智强”、
“Jinchya”等相关字号及对应的商标且享有有关字号、商标的排他性使用权,
但乙方或乙方关联主体使用的不在其限。乙方确保其自身并承诺协调其关联单位
不得因前述字号及商标的使用对甲方、甲方关联公司、标的公司提起任何权利诉
求或提起纠纷、争议等。如因“智强”、“Jinchya”等相关字号及对应的商标
涉及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并造成甲方、甲方关联公司、标的公司受损的,乙方应
当向甲方、甲方关联公司、标的公司(受偿主体以实际情况为准)承担全部赔偿
责任。
  本协议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诉求或争论,应首先
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仍不能通过协
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通过并购重组方式进一步补链强链,
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补链强链,价值提升
  公司及佛山智强均战略聚焦 PC 行业:上市公司深耕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
领域,已成为国内笔记本电脑结构件领域的领先企业之一;佛山智强专业从事
PC 显示模组结构件的生产与销售,深度绑定大客户北美某品牌商并具备拓展其
他客户的能力。公司和标的公司均将受益于 AI PC 的景气周期,通过收购标的公
司 100%股权,公司将拓展 PC 显示模组结构件产品,补链强链、提高公司产品的
技术能力及在 PC 产业链的价值量。
  (2)资源共享,双向共赢
  根据市场调研机构 IDC 数据,全球 PC 出货量前五品牌市场份额合计已超过
的公司佛山智强主要客户。通过收购标的公司,上市公司可尝试切入北美某品牌
供应链,实现全球前五客户的全面覆盖。同时上市公司也可为标的公司引入其他
优质客户,助力标的公司拓展更广阔的市场与新产品线,促进双方客户转化,达
成共赢。
  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财务
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发
展战略规划。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未最终完成,交易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存在交易被暂停、
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业务、资产、
财务、管理架构等方面对标的公司的整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双方整合效果能否达
到预期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公司 100%股权之收购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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