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风光: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0 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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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议案一:《关于2025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认购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暨关联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振华
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贵州振华风光半
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
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
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
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
可出席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
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
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
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
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
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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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
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
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
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会的议案采用
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
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不要随意走动,
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大声喧哗,对干扰会
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
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
场。
     十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
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十五、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贵州振华风光
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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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高纳路 819 号贵州振华风光半导
体股份有限公司 101 办公大楼 5 楼会议室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5 年 11 月 27 日)的
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审议会议以下议案:
  《关于 2025 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认购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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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2025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认购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意以无追索权保理的方式,将不超过人民币16,525万元账面原值的应收账款转让
给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惠融”),再由中电惠融
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设立《中电惠融保理
售,以此实施应收账款证券化业务。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同
时,公司作为原始债权人,须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不超过500万元的《中电惠融保理
账款转让金额的约3%以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的《关于2025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认购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40)。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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