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立液压
股票代码:6011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恒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雅路 18 号 461 室
通讯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雅路 18 号 461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九龙长沙湾道 828 号万利中心三楼 B 室
通讯地址:九龙长沙湾道 828 号万利中心三楼 B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恒屹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2093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2093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
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书》
恒立液压、上市公司、本 指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江苏恒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诺科技(香港)
有限公司、宁波恒屹投资有限公司
恒立控股 指 江苏恒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常州恒屹智
能装备有限公司
申诺科技 指 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宁波恒屹 指 宁波恒屹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持股变动 指 指恒立控股、申诺科技、宁波恒屹通过在本报
告书中披露的减持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
司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恒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资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汪立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 75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674626966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潜水救捞装备制造;
潜水救捞装备销售;林业机械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矿山机械销售;气压动
力机械及元件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
元件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资路 88 号
汪立平先生持有恒立控股 51%的股权,汪奇先生持有恒立控股 49%的股权,
恒立控股实际控制人为汪立平先生、汪奇先生。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的居留权
汪立平 执行董事兼总 中国 江苏常州 否
经理
(二)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九龙长沙湾道 828 号万利中心三楼 B 室
董事:钱佩新、李冰
注册资本:2,712.50 万港元
注册号码:136569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贸易、投资、咨询及技术研究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九龙长沙湾道 828 号万利中心三楼 B 室
钱佩新女士持有和控制申诺科技 100%的股权,申诺科技实际控制人为钱佩
新女士。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钱佩新 董事 中国 中国香港 是
李冰 董事 中国 中国香港 是
(三)宁波恒屹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2093
法定代表人:汪立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 1,925.84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557078390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2093
汪立平先生持有宁波恒屹 91.2366%的股权,宁波恒屹实际控制人为汪立平
先生。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的居留权
汪立平 执行董事兼总 中国 江苏常州 否
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恒立控股、申诺科技、宁波恒屹均由汪立平先生、钱佩新女士、汪奇先生一
家控制,三方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
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图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恒立控股、申诺科技、宁波恒屹无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减持
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本报告书签署日后的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
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减持公司股份。如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第 15 号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871,533,74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恒立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 495,474,869 股,占当时公司
总股本的 37.9570%;申诺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 235,198,459 股,占当时公司总
股本 18.0179%;宁波恒屹持有本公司股份 183,078,503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权益变动方 变动后
股东名称 权益变动期间 变动股数
式 持股比例
大宗交易减
申诺科技 2020.12.02-2021.02.04 14,028,190 16.94%
持
大宗交易减
宁波恒屹 2021.12.28 4,892,163 13.65%
持
定向增发后
恒立控股 2023.01.06 / 36.95%
被动稀释
定向增发后
申诺科技 2023.01.06 / 16.50%
被动稀释
定向增发后
宁波恒屹 2023.01.06 / 13.29%
被动稀释
大宗交易和
申诺科技 集中竞价减 23,297,732 14.76%
持
本次权益变动后,恒立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 495,474,869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36.9531%;申诺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 197,872,53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恒立液压全部股份不存在被
质押或被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所应适用的法律以及为避免
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恒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汪立平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0 日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钱佩新
签署日期: 2025 年 11 月 20 日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恒屹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汪立平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20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
附表:
基本情况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 上 市 公 司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常州
限公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恒立液压 股票代码 601100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恒立控股、申诺科技、 江苏常州、中国香港、
义务人注
称 宁波恒屹 浙江宁波
册地
增加 □ 减少 √ 有 无 一 致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行动人
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否为上市 是 √ 否 □
大股东 公司实际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大宗交易)
恒立控股(原常州恒屹) :
股票种类: A 股流通股
持股数量: 495,474,869 股(总股本 1,305,360,000 股)
持股比例: 37.96%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申诺科技: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股票种类: A 股流通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235,198,459 股(总股本 1,305,360,000 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18.02%
宁波恒屹(原恒立投资) :
股票种类: A 股流通股
持股数量: 183,078,503 股(总股本 1,305,360,000 股)
持股比例: 14.03%
恒立控股:
股票种类: A 股流通股
变动数量: 无
变动比例: 减少 1.01%(定向增发,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后, 申诺科技: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股票种类: A 股流通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数量: 减少 37,325,922 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减少 3.26%
宁波恒屹:
股票种类: A 股流通股
变动数量: 减少 4,892,163 股
变动比例: 减少 0.74%
是 □ 否 □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任何明确计划、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协议或者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
内继续增持 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书(附表)》之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恒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汪立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钱佩新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恒屹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汪立平
签署日期: 2025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