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汉芯城: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0 0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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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63           证券简称:云汉芯城               公告编号:2025-022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
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
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
户划转至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
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云汉芯城
(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27.0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520,174.3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9
月2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361Z0048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
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议案》涉及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情况,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调整前拟用募集          调整后拟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投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大数据中心及元器件交易
       平台升级项目
     电子产业协同制造服务平
        台建设项目
       合计          521,586,600.00   521,586,600.00   371,520,174.30
    三、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
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
置换。”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
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募投项目支出涉及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税金等费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
过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
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根据国
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每月缴纳的社保费
用、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费用的缴纳需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
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基于上述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并保障募投项目
的顺利推进,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
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
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在募投项
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经
过相关审批程序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款项至公
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
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履行公司
内部审批程序。公司财务中心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先行进行款
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中心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
项目资金明细表,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
程序,定期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
入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三)保荐人对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现
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存放募集
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
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均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本次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相关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
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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