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7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
位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
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作为标的项目公司,并以陕西靖边明阳新能源
发电有限公司持有的陕西靖边宁条梁风电场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实施持有型不动
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申报
发行工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