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迪威迅: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8 21: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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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ST 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5-077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二、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副董事长季刚先生主持。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3 点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琼宇路 10 号澳
特科兴科学园 D 栋 2201
   (4)召开方式:现场召开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13,87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56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80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5 人,代表股
份 5,07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3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13,87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56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80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5 人,代表股
份 5,07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32%。
   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明灿先生、蔡培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止,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0,567,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567,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399%。
   李明灿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668,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668,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618%。
   蔡培辉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周台先生、祝凤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止,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0,602,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602,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884%。
   周台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702,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702,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104%。
   祝凤瑞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9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3.3564%;反对 6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564%;反对 6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14%;弃权 2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2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564%;反对 6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14%;弃权 2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2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564%;反对 6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14%;弃权 243,200(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564%;反对 6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14%;弃权 243,200(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290%;反对 6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14%;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564%;反对 6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14%;弃权 243,200(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564%;反对 6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14%;弃权 243,200(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564%;反对 6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14%;弃权 243,200(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564%;反对 6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14%;弃权 243,200(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9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564%;反对 6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14%;弃权 243,200(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76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2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6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040%;反对 8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37%;弃权 2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227%。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564%;反对 6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14%;弃权 243,200(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564%;反对 6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14%;弃权 243,200(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76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6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040%;反对 8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37%;弃权 2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22%。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290%;反对 6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14%;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290%;反对 6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14%;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227%;反对 6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77%;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227%;反对 6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77%;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227%;反对 6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77%;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290%;反对 6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14%;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227%;反对 6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77%;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7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7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321%;反对 6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14%;弃权 4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41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65%。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7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258%;反对 6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77%;弃权 4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41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65%。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同表决结果:同意 12,7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1258%;反对 6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258%;反对 6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77%;弃权 4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41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65%。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7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258%;反对 6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77%;弃权 4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41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65%。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227%;反对 6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77%;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227%;反对 6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77%;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227%;反对 6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77%;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2,9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96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227%;反对 6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77%;弃权 24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6%。
  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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