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5 证券简称:锐捷网络 公告编号:2025-044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或“锐捷网络”)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为 2
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8.00%。限售
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002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共计 68,181,818 股,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50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568,181,818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7,684,230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5%,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10,497,588 股,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9.85%。
并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6%。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3 年 5 月 17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并上市流通,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9%。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年 12 月 31 日股份总数 568,181,818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227,272,727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95,454,545
股。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5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795,454,545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 95,454,545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2.0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00,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88.0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涉及的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2 户,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数量为 7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00%,上市流通日期
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2 名,分别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星网锐捷”)和厦门锐进东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锐进咨询”)。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星网锐捷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
份。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3 年 5 月 21 日,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所持首发
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首
发前股份转让的其他相关规定;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并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
定减持计划,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
定进行减持,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方式。
行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本公司所持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做相应调整。
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采取其他方式减持
的,本公司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予以公告。若减持信息披露规则另有规
定的,按其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持股 5%以上股东锐进咨询作出如下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关于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所持
首发前股份转让的其他相关规定;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1、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并严格履行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企业股份锁定承诺。
定减持计划,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等方式。
行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采取其他方式减持
的,本企业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予以公告。若减持信息披露规则另有规
定的,按其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控股股东星网锐捷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关于稳定股价的措
施和承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措施及承诺、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作出了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关于未能
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2 年 1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无其他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
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单位:股
序 所持限售股份 限售股占总股 本次解除限售
股东名称
号 总数 本比例 数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
司
厦门锐进东方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不存在股东同时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厦门锐进东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该等人员如果减持相关股份,应当依照《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个人相关承诺的规定
实施。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
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股份
类别
占总股本比 数 占总股本比
数量 数量
例 例
一、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
- - - - -
定股
首 发 前
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795,454,545 100.00% - 795,454,545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
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
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
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