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ST先河 公告编号:2025-046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4:45 在石家庄湘江道
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8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96 人(其中有 3 名股东共同委托
份的 17.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3 人(其中有 3 名股东共同
委托 1 名代理人参会),代表公司 5 名股东,代表股份 86,964,669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16.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93 人,代表股份 4,271,721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8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计 95 人,代表股份 7,382,26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3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
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姚国瑞
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全部议案均获
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做出修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备
案等相关手续,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变更登记
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1,009,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5%;
反对 214,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23%;弃权 12,8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55,2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96.93%;反对 214,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90%;弃
权 12,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二)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009,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5%;
反对 210,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23%;弃权 16,8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55,2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96.93%;反对 210,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85%;弃
权 1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2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三)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009,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5%;
反对 214,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23%;弃权 12,8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55,2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96.93%;反对 214,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90%;弃
权 12,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四)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978,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2%;
反对 217,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24%;弃权 40,9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7,123,9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96.50%;反对 217,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94%;弃
权 40,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56%。
(五)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726,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4%;
反对 217,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24%;弃权 292,4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3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872,4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93.09%;反对 217,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94%;弃
权 292,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96%。
(六)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691,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0%;
反对 214,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23%;弃权 330,76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3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837,3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92.62%;反对 214,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90%;弃
权 330,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48%。
(七)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691,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0%;
反对 214,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23%;弃权 330,76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3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837,3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92.62%;反对 214,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90%;弃
权 330,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48%。
(八)通过《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729,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4%;
反对 214,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23%;弃权 292,48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0.3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875,6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的 93.14%;反对 214,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90%;弃
权 292,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9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王文全律师、丁介洵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