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562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开始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666,374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8441%;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3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666,37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41%。
以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并通过决议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96,113,45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48%;
反对12,229,42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43%;弃权85,6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351,35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419%;反对12,229,423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9.8789%;弃权85,6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396,121,15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67%;
反对12,221,02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22%;弃权86,3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359,05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670%;反对12,221,023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9.8515%;弃权86,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396,125,20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77%;
反对12,220,97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22%;弃权82,3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363,10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802%;反对12,220,973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9.8514%;弃权82,3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魏伟强、马靖仪律师出席、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五、备查文件
事务所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