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5-081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2024
年 12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根据日常
生产经营的需要,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深圳盛屯集团
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新航”)和华友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控股集团”)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上述认购主体根据本次发行方案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创新航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创新航构成公司关联方。
本次发行前,公司与中创新航已签署了碳酸锂供应框架协议,协议约定了公
司于 2025 年 1 月-2026 年 12 月期间需向中创新航供应一定数量的锂盐产品,根
据协议执行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交付了部分锂盐产品,尚有部
分锂盐产品需在 2026 年 12 月前陆续完成交付。由于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创新航
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创新航构成公司关联方,公司与中创新航及其
下属公司开展产品购销等业务合作将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因此将上述尚未
执行完毕的部分按照日常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根据目前公司
与中创新航已签署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预计 2025 年度新增与中创新航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4 亿元。
(二)2026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在 2026 年度与关联方比亚迪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30 亿元;预计在 2026
年度与关联方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晟新能源”)、 四川
朗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晟新材料”)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
超过 10 亿元;预计在 2026 年度与关联方中创新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包括上述双方已签署的碳酸锂供应框架协议尚需于 2026 年交付的部分以及 2026
年新增合作部分;公司拟与华友控股集团签订《2026-2030 年合作框架协议》,本
次预计 2026 年度与华友控股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主要是落实该合作框架
协议的具体实施。(注:上述交易各方均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单位:亿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2025 年原 2025 年新 2026 年
关联人
类别 容 价原则 预计金额 增预计金额 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
向其销售、 按照市场方
销售、加工 比亚迪 20 0 30
加工锂产品 式确定
产品
向关联人 朗晟新能
向其销售、 按照市场方
销售、加工 源、朗晟 5 0 10
加工锂产品 式确定
产品 新材料
向关联人
向其销售、 按照市场方
销售、加工 中创新航 - 4 30
加工锂产品 式确定
产品
向关联人
华友控股 向其销售、 按照市场方
销售、加工 - - 30
集团 加工锂产品 式确定
产品
注:上述预计额度不构成公司的业绩预测或业绩承诺,公司与关联人的实际交易金额将
根据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确定。
(三)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2025 年 2025 年预 披露日期及索引
容 1-10 月实 计金额
际发生金
额(含税)
不超过 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销售、加工产品 比亚迪 锂盐销售 8.71 亿元
亿元 (公告编号:2024-121),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朗晟新能
不超过 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销售、加工产品 源、朗晟 锂盐销售 2.90 亿元
亿元 (公告编号:2024-121),巨潮资
新材料
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对
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市场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由于市场行情波动
实际发生情况 及供需关系变化导致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上述差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
与预计存在较 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
对日常关联交 经核查,公司根据市场和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由于市场
易实际发生情 行情波动及供需关系变化导致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上述交易遵循了“公平、公
况与预计存在 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
较大差异的说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明
注:上述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以 8 票同意、关联董事李黔先生回避表决、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子议案一《关于与比亚迪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以 7 票同意、关联董事李凯先生和姚婧女士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子议案二《关于与朗晟新能源及朗晟新材料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分别审议通过
了子议案三《关于新增与中创新航日常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
子议案四《关于与华友控股集团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八届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比亚迪应对子议案一《关于与比亚迪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对
子议案二《关于与朗晟新能源及朗晟新材料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
由于本次发行尚未完成,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尚未持有公司股份,届时如有
其他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对子议案三《关于新增与中创新航日
常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子议案四《关于与华友控股集团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17458F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注册资本:911,719.7565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
成立日期:1995 年 2 月 10 日
主要业务:比亚迪主要从事以新能源汽车为主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
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并积极拓展城市轨道交通业务领域。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比亚迪总资产 90,192,509.10 万元、
净资产 25,839,839.50 万元;2025 年 1-9 月,营业收入 56,626,554.60 万元、净利
润 2,423,166.40 万元。
比亚迪目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且其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担任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比
亚迪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比亚迪销售、加工锂产品将构成关联交易。
比亚迪作为上市公司及中国自主品牌汽车领军厂商,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比亚迪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22MA658LMX3M
法定代表人:战鹏
注册资本:68,090 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锂电高新产业园
成立日期:2017 年 5 月 17 日
主要业务: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朗晟新能源总资产 196,699.06 万元、
净资产 72,899.47 万元;2025 年 1-9 月,营业收入 205,222.90 万元、净利润 503.86
万元。
朗晟新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盛屯集团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朗晟新能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其销
售、加工锂产品将构成关联交易。
朗晟新能源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朗晟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四川朗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四川朗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22MA7K9BRGXG
法定代表人:战鹏
注册资本:76,800 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射洪市经济开发区南风路 86 号
成立日期:2022 年 3 月 11 日
主要业务: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朗晟新材料总资产 181,249.35 万元、
净资产 78,621.66 万元;2025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26,151.72 万元、净利润 352.56
万元。
朗晟新材料为公司控股股东盛屯集团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朗晟新材料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其销
售、加工锂产品将构成关联交易。
朗晟新材料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朗晟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MCGA52K
法定代表人:刘静瑜
注册资本:177,230.1858 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 1 号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8 日
主要业务:中创新航主要从事动力电池及储能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中创新航总资产 13,054,014.10 万
元、净资产 4,881,121.00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1,641,887.80 万元、净
利润 75,298.70 万元。
本次发行前,中创新航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
发行完成后,中创新航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创新航构成公司关联方。
公司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
可实施。
中创新航为港股上市公司,是专业从事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及相关集成产
品和锂电池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和市场应用开发的新能源高科技企业,依法
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创新航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7964928985
法定代表人:陈雪华
注册资本:7,500 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 288 号 6 幢 103 室
成立日期:2006 年 12 月 19 日
主要业务:华友控股集团是拥有华友钴业(603799.SH)、安徽华创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浙江友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控参股公司的大型投资集团,
旗下产品主要围绕锂电材料产业展开,涉及钴镍资源开发、有色冶金、电池材料、
回收利用等新能源锂电材料一体化产业链及其相关投资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华友控股集团总资产 17,949,292.63
万元、净资产 5,257,492.38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4,256,484.20 万元、
净利润 335,520.26 万元。
本次发行前,华友控股集团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完成后,华友控股集团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华友控股集团构成公司关联方。
公司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
可实施。
华友控股集团为聚焦锂电材料全产业链布局的大型投资集团,具有较好的履
约能力。截至本公告日,华友控股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比亚迪、朗晟新能源及朗晟新材料、中创新航、华友控股集团销售、
加工锂盐产品,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交易价格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
价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公司根据 2026 年度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 2026 年度与比亚迪、朗晟新
能源及朗晟新材料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不超过 30 亿元、10 亿元,公司将
在该预计金额范围内与比亚迪、朗晟新能源及朗晟新材料签署相关协议/订单。
由于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创新航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创新航构成公司关联方,公司与中创
新航及其下属公司开展产品购销等业务合作将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因此将
本次发行方案披露前双方已签署的碳酸锂供应框架协议但尚未执行完毕的部分
按照日常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预计新增 2025 年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不超过 4 亿元,同时考虑 2026 年新增合作情况,预计 2026 年与中创新航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 30 亿元。
公司与华友控股集团拟签订《2026-2030 年合作框架协议》,本次预计 2026
年度与华友控股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30 亿元主要是落实该合作框
架协议的具体实施。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比亚迪、朗晟新能源及朗晟新材料、中创新航、华友控股集团的上游
原材料供应商,公司向其销售、加工锂产品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合理需要,有
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
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
而对某一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八届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对本次新增 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向关联方销售、加
工锂产品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水平,经双方平等、
友好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