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5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自愿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香港华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国际”),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
总经理苏本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苏永益先生,董事 Aoshima Mitsuo 先生,
财务总监冯正春先生,董事会秘书华舜阳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特定期间不
减持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各承诺主体及其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承诺主体 承诺主体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华立国际 控股股东 64,591,800 41.92%
苏本立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2,869,400 1.86%
苏永益 董事、副总经理 7,334,600 4.76%
Aoshima Mitsuo 董事 76,000 0.05%
冯正春 财务总监 19,000 0.01%
华舜阳 董事会秘书 48,000 0.03%
合计 74,938,800 48.64%
注:1、上表中持股比例以 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总股本 154,072,959 股为计算口径;
二、承诺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对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
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华立国际,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苏
本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苏永益先生,董事 Aoshima Mitsuo 先生,财务总监
冯正春先生,董事会秘书华舜阳先生自愿承诺自 2025 年 11 月 17 日起 6 个月内
(即 202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6 年 5 月 16 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间内,若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
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
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述承诺事项
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