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集团: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7 20:15:4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66      证券简称:德联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0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7日(周一)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 年11 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 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
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382,759,050股,占公司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993%;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3人,代表
股份2,129,42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0%;通过现场和网络投
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管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
股 东 ) 共 113 人 , 代 表 股 份 2,129,423 股 , 占 公 司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师事务所魏苏川律师、李晓娜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
况如下:
   总投票情况:同意384,657,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00 % ;反对201,500 股 ,占出 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 表决 权股 份 总数 的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98,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520%;反对2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27%;弃权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54%。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魏苏川律师、李晓娜律师到会见证本次
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
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德联集团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