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1 证券简称:聚赛龙 公告编号:2025-072
债券代码:123242 债券简称:赛龙转债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司会议室。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1 名,代表股份
东及股东代表共 4 名,代表股份 21,580,4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份总数的 0.1151%。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7 名,代表股份 55,0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0 名,代表
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27
名,代表股份 5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1%。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34,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反对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弃权 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0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8%。
此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史一帆律师、伍戈洋律师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司之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