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25-047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下简称“爱数特”)。
“深交所”)的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爱数特,实
际控制人仍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
益变动情况提示说明如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爱数特,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
行的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8,000.00万元且不超过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
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根据
上述定价原则,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2.83元/股,拟发行
股数不低于3,504,162股(含本数)且不超过5,256,241股(含本数),未超过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49,730,000股。爱数特持有公司36,853,480股份,
持股比例为24.61%;李明之、唐晖和朱凡合计持有爱数特100.00%股权,其通过爱
数特控制公司24.61%股份。此外,李明之、唐晖和朱凡分别直接持有公司50万股
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1.00%。李明之、唐晖和朱凡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
本次定向发行的股票由爱数特全额认购,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400 万元
北海市银海区湖北路 288 号北海红树林现代金融产业城—北海国
注册地址
际金融中心 12#楼二层 A29
北海市银海区湖北路 288 号北海红树林现代金融产业城—北海国
办公地址
际金融中心 12#楼二层 A2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1-11-17
法定代表人 李明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5856862706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
经营范围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场营
销策划,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爱数特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三)主营业务
爱数特主要经营业务为企业管理。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及一期,爱数特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953.79 4,805.71
负债总额 2,105.63 3,133.97
所有者权益 1,848.16 1,671.74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176.42 -1.61
净利润 176.42 -1.61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爱数特于2025年11月14日签署了《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认购标的、
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金额与数量、限售期、滚存利润安排、声明与保证、
违约责任、协议的生效、变更与终止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深交所的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
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爱数特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李明之先生、朱凡先
生、唐晖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
公司治理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