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傲化学: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4 19: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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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5-084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
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良峰先
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良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
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
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超先生已取得上海证
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王超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
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赵良峰先生: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培训生、销售代表,ANGUS 化学公司区域销售经理,
上海乐橘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副总经理,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战略
投资部部长,广东珩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策略部总经理。现任广州花小
开贸易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王超先生:199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
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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