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1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
日上午9:15至2025年11月14日下午15:00。
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蓝盾光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7人,代表股份53,485,021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7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4,401,074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5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9,083,94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920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人,代表股份1,679,78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07,214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4人,代表股份872,56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议案1.00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24,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2858%;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9,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0.4487%;反对15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0988%;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4%。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2.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21,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2888%;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0.2642%;反对15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1941%;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26,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2796%;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1,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0.5559%;反对14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9024%;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4.00 《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4.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26,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2796%;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1,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0.5559%;反对14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9024%;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4.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25,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2796%;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0.5142%;反对14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9024%;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4.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25,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2796%;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0.5142%;反对14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9024%;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4.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19,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2888%;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3,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0.1273%;反对15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1941%;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4.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26,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2800%;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0.5440%;反对14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9143%;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4.0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20,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2888%;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5,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0.2225%;反对15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1941%;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4.07 《关于修订<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19,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2906%;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4,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0.1630%;反对155,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2536%;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4.08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24,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2818%;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9,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0.4428%;反对150,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9738%;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4.09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26,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2796%;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1,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0.5559%;反对14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9024%;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4.1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0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3220%;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9.1629%;反对172,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2537%;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