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3日(股东会召开当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上午
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8 人,代
表 有表决 权的公司股 份 数合计 为 90,739,22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 数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7,485,9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4,800,000 股的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117,2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公司股份 3,863,9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4,800,000 股的 2.0909%;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253,26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4,800,000 股的 1.7604%。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龙文杰、梁好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703,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1,5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984%;反对 2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4004%;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01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逐项审议《关于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
案的议案》
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 90,703,9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1,9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5040%;反对 2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948%;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01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 2.02、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 90,704,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2,0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5054%;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934%;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01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 2.03、审议通过了《发行及上市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 90,704,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2,0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5054%;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934%;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01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 2.04、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 90,703,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1,5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984%;反对 2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4004%;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01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 2.05、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90,704,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2,0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5054%;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934%;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01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 2.06、审议通过了《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 90,704,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2,0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5054%;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934%;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01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 2.07、审议通过了《定价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90,703,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1,3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956%;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934%;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11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 2.08、审议通过了《发售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 90,704,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2,0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5054%;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934%;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01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 2.09、审议通过了《承销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90,703,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1,5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984%;反对 2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4004%;弃权 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01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 2.10、审议通过了《筹资成本分析》
表决情况:同意 90,703,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1,4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970%;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934%;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096%。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703,9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1,9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5040%;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934%;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026%。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703,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1,3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956%;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934%;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11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703,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1,3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956%;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934%;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11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703,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1,3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956%;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934%;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11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703,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1,3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956%;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934%;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11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709,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7,1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5771%;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119%;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11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709,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7,1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5771%;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119%;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11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081,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1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1,3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956%;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934%;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110%。
关 联股 东吴明 根 (持有 股份 10,200,960 )、关联 股东赵 爱娱(持有股 份
份 2,772,000)、关联股东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58,299,780)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3,622,000 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703,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1,3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956%;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934%;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11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十二)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12.01、审议通过了《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
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709,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7,1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5771%;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119%;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11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 12.02、审议通过了《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
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709,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7,1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5771%;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119%;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11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 12.03、审议通过了《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草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709,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7,1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5771%;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119%;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11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12.04、审议通过了《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草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709,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7,0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5757%;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119%;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124%。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议案 12.05、审议通过了《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制度(草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709,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7,1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5771%;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119%;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11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703,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081,3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956%;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934%;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110%。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龙文杰、梁好律师见证并出具了结论意见,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