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2 21: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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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5-079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议室
                            《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61,984,702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7,451,906 股的 17.83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506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34,692,5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
      (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10 人,代表的股份总
外的其他股东)
数 9,505,7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7,451,906 股的 2.7358%。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91,910,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738,5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492%;反对 4,704,2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880%;弃权 6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2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91,849,5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678,0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127%;反对 4,768,7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666%;弃权 5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91,866,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694,6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877%;反对 4,750,2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727%;弃权 6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91,869,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698,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243%;反对 4,745,4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224%;弃权 6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33%。
  表决结果:同意 91,867,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695,8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001%;反对 4,745,9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277%;弃权 6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22%。
  表决结果:同意 91,880,2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708,7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5358%;反对 4,732,3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846%;弃权 6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96%。
  表决结果:同意 91,892,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720,8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631%;反对 4,722,9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857%;弃权 6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12%。
  表决结果:同意 91,927,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756,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347%;反对 4,687,4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120%;弃权 6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33%。
  表决结果:同意 91,963,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792,3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152%;反对 4,651,4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336%;弃权 6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12%。
  表决结果:同意 91,955,6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784,1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290%;反对 4,652,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462%;弃权 6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48%。
  表决结果:同意 91,951,5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780,0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859%;反对 4,415,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459%;弃权 310,6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8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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