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物股份: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2 19:13:0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5-63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10 月 27 日、11 月 12 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届八次会议、十
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5-57 号)、《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59 号)及 2025 年 11 月 13 日披露的《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2 号)。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43,956,237.16
元,盈余公积为 67,948,162.86 元,资本公积为 1,623,187,729.93 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
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相 关 规 定 , 公 司 使 用 母 公 司 盈 余 公 积 67,948,162.86 元 和 资 本 公 积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
知》(财资〔2025〕101 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
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
告”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公司债
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
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
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信函、
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
具体方式如下:
                                                    。
号泰达时代中心 1 栋 4 单元 9 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吉杰、张珺、冯梦诗
   联系电话:028-63286976
   电子邮箱:hwgfdb@163.com
   邮政编码:610093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
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
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浩物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