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股票代码:000421
信息披露义务人1: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14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14号
股份变动性质:协议转让,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2: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14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14号1楼
股份变动性质:协议转让,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3: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央路323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央路258号江南大厦17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不变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用”“上市
公司”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京公用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
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资监管有权主体批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
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南京公用 指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建设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让的方式向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
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
公用控股 指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市城建集团、城建集团 指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交集团 指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公用控股、市城建集团、公交集团
转让方 指 公用控股、市城建集团
受让方、市创投集团、创投
指 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集团
南京市国资委 指 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结算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 214 号
法定代表人 龚成林
注册资本 598,860.2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249704636J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对集团内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运作,承担保值增值。 (依法须经批准
经营范围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 1998 年 6 月 18 日
经营期限 1998 年 6 月 18 日至 2048 年 6 月 18 日
主要股东 市城建集团持股 100%,南京市国资委为实际控制人
通讯方式 025-83112950
是否取得其他国
长期居住
姓名 性别 国籍 家或者地区的居 职务
地
留权
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
龚成林 男 中国 南京 否
的董事、总经理
刘伟伟 女 中国 南京 否 董事
叶宁莉 女 中国 南京 否 董事
(二)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 214 号
法定代表人 龚成林
注册资本 2,001,487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745354372M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接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融
资、建设、运营、管理任务;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
经营范围 运作,盘活城建存量资产,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实施项目投资和管
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管、资产重组和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 2002 年 11 月 28 日
经营期限 2002 年 11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南京市国资委持股 100%,为实际控制人
通讯方式 025-83112950
是否取得其他
长期居住
姓名 性别 国籍 国家或者地区 职务
地
的居留权
龚成林 男 中国 南京 否 党委书记、董事长
尹小峰 男 中国 南京 否 董事、总经理
王晨艳 女 中国 南京 否 董事、党委副书记
顾江宁 男 中国 南京 否 董事
吴健 男 中国 南京 否 董事
陆志虹 男 中国 南京 否 董事
陈小兵 男 中国 南京 否 董事
程曦 男 中国 南京 否 副总经理
臧锋 男 中国 南京 否 副总经理
张洁 女 中国 南京 否 副总经理
钟东 男 中国 南京 否 副总经理
朱继国 男 中国 南京 否 副总经理
(三)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中央路 323 号
法定代表人 赵亮
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134874942L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机动车检验检
测服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
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广告设计、
经营范围 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平面设计;货物进出口;数据处理服
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
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洗车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
轮胎销售;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
数字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 1990 年 8 月 3 日
经营期限 1990 年 8 月 3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公用控股持股 100%,南京市国资委为实际控制人
通讯方式 025-83671901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者地区的居 职务
留权
赵亮 男 中国 南京 否 党委书记、董事长
李浩 男 中国 南京 否 党委副书记、董事
姚建华 男 中国 南京 否 董事
陈昌林 男 中国 南京 否 董事
王彤彦 男 中国 南京 否 纪委书记
王飞廷 男 中国 南京 否 副总经理
陈清扬 女 中国 南京 否 副总经理
孙祥 男 中国 南京 否 副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公用控股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市城建集团持有公用控股100%股权,为公
用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公交集团系公用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为公用控股的一致行
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关系如下:
市国资委
市城建集团
公用控股
公交集团
南京公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为响应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
过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积极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
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资本市场认同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
无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具体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
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时间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非公开协议转让。
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公用控股、市城建集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
方式以6.86元/股的交易价格向市创投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股份合计43,73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1%,转让价款共计299,994,660.00元。
其中,公用控股拟转让16,800,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市城建集团拟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时间为协议转让各方在中国结算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
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1,278,842股,占总股
本比例为54.1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7,547,842股,占总股
本比例为46.58%。
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公用控股 283,659,711 49.38% 266,859,647 46.46%
市城建集团 26,930,936 4.69% 0 0.00%
公交集团 688,195 0.12% 688,195 0.12%
合计 311,278,842 54.19% 267,547,842 46.58%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减少持股比例合计7.61%。本次权益变
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及签署时间
转让方一: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二: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时间:2025年11月12日
(二)转让方式及股份数量
合,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采用非
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
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其中,城建集团将其持有目标公司26,930,936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4.69%)转让给受让方,公用控股将其持有目标公司
本协议的约定受让标的股份。
(三)转让价格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6.86元/股,转让股份数总计43,731,000股,
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99,994,660.00元(大写:贰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肆仟陆佰陆
拾元整),其中受让方应向城建集团支付转让价款计人民币184,746,220.96元(大
写:壹亿捌仟肆佰柒拾肆万陆仟贰佰贰拾元玖角陆分),向公用控股支付转让价
款计人民币115,248,439.04元(大写:壹亿壹仟伍佰贰拾肆万捌仟肆佰叁拾玖元零
肆分)。
(四)转让价款支付
各方同意,受让方创投集团以现金方式向转让方支付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具
体支付方式如下:
款的30%,即人民币89,998,398.00元作为保证金。其中,向城建集团支付人民币
保证金在各方办理标的股份过户前一次性转为股份转让价款。
份转让款项。
(五)标的股份过户及信息披露
统筹并协助目标公司、受让方到深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本次股份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各方确认,最迟应在深交所出具的股份协
议转让确认意见书有效期内(即六个月内)完成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享有相应的权利并履行相应
的义务,可以提名或推荐1名目标公司董事。
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中的相关事宜,及时向南
京公用提供或出具相关信息和文件,及时就本次股份转让履行监管部门要求的信
息披露义务。
(六)锁定期承诺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载明的日期为准)起十二个月内,
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标的股份。
要求,就受让标的股份出具相关股份锁定承诺并办理标的股份锁定事宜。
(七)协议成立及生效
后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中,受让方需支付的股份转让款全部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取得国资监管有权主体批准及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后,方
能在中国结算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七、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本次权益变动未附加
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就转让
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八、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转让方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非
经营性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南京公用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
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在
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龚成林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龚成林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 亮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南京市
限公司
股票简称 南京公用 股票代码 000421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注 南京市玄武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名称
有限公司 册地 中央路 214 号
南 京 市 城 市 建 设 投 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注
南京市玄武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名称 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册地
中央路 214 号
公司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注 南京市中央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名称
有限公司 册地 323 号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
是 √ 否 □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 否 √
司第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311,278,842 股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54.19%
具体情况如下: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83,659,711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 持股比例:49.38%
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6,930,936 股
持股比例:4.69%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88,195 股
持股比例:0.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变动数量:减少 43,731,000 股人民币普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通股
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变动比例:减少 7.61%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46.58%
具体情况如下:
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减少 16,800,064 股
变动比例:减少 2.92%
变动后的持股数量:266,859,647 股
变动后的持股比例:46.46%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减少 26,930,936 股
变动比例:减少 4.69%
变动后的持股数量:0 股
变动后的持股比例:0%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不变
变动比例:不变
变动后的持股数量:688,195 股
变动后的持股比例:0.12%
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具体计划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是 □ 否 √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是 □ 否 √
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是 □ 否 √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取得国资监管有权主体批准及深圳证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龚成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龚成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 亮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