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正新材: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2 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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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公司取消监事会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
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兴业证券 ”)编制。兴业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
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兴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兴业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兴业证券作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正新材”或“公
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 ”)的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及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可转债的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
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中的
相关条款亦相应修订。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董事席位、取消监事会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董事席位、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二、重大事项的影响
  公司前述变更注册资本、增加董事席位、取消监事会事项符合本次《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兴业证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出
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同时,兴业证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特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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