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
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兴碳
纤维”)未来 12 个月内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项目贷款和综合
授信额度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
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 和 2024 年 12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87)、《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纤
维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技术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方 股权比例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7.3544%
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6456%
合计 100.00%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68,534,504.37 511,373,519.73
负债总额 63,007,605.03 358,368,765.76
净资产 105,526,899.34 153,004,753.97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2,349,892.7 -2,522,145.37
经查询,和兴碳纤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和兴碳纤维少数股东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 07100BY25001333、
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和兴碳纤维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分行签订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在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及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
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和兴碳纤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1,500 万元;本次担
保发生后,公司及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和兴碳纤维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 53,500 万元。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有限合伙)
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
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
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
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
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
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
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
的一切费用。具体业务币种与前述币种不一致的,保证人同意按业务发生当日债
权人确定的汇率价格折算。
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两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
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
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
兑汇票保贴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保理融资(包括基于核
心企业付款承诺的无追保理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应收账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
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司及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债务人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额等值人民币壹仟柒佰肆拾柒万零捌佰捌拾元、贰佰伍拾贰万玖仟壹佰贰拾元和
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
一切费用。具体业务币种与前述币种不一致的,保证人同意按业务发生当日债权
人确定的汇率价格折算。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
计额度为 60,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
额为 438,659,48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
为 32.6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的比例为 27.6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
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