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普云农: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0 1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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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56     证券简称:托普云农        公告编号:2025-049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托普云农”)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股东 每 10 股派 送现金 股利人民币 2.3500 元(含税) ,合计 派送现金 股利
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此方案实施前,若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则以利
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
分配总额不变。
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5,28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3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11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3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1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11 月 3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公司/本人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
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若托普云农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
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2.350000 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2350000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
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350000 元/股。
  七、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溪居路 182 号 18 楼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朱娜
  咨询电话:0571-87011807
  传真电话:0571-86059660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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