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10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公司还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1)截至 2025 年 11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
计的议案》
《关于向参股公司逸盛新材料提供关联委托
贷款的议案》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决议和相关公告。
(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案 1 至议案 2 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其子公司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对议案 1 回避表决,同时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
委托对前述议案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
出席的股东代理人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个人股东指印
和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报名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
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赵冠双;
联系电话:0571-83871991;
联系传真:0571-83871992;
电子邮箱:hysh@hengyi.com;
邮政编码:311215。
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
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
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2025 年 月 日——2025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25 年 月 日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
案》
《关于向参股公司逸盛新材料提供关联委托贷款的
议案》
说明:
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