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 安 B) 公告编号:2025-7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 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及
文件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
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李名才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
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
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米梦冬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
合规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详 细 内容见同 日 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 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7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