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川科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08 00: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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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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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可川科技”或“公司”)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
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股东大会纪律,不得侵
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
人,下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要求的
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为确认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他
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
请被核对者予以配合。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
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
提供复印件一份,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
决。
  五、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六、股东大会推选计票、监票人选,表决结果由计票、监票人员推选代表当
场公布表决结果。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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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
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
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在大会正式召开前到大会发言登记处
登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
排进行。
  十一、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
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十二、股东要求发言时,须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不
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非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在会议期间未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
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十三、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请勿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
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
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
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4)。
  十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
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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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
       (二)会议地点:昆山市千灯镇支浦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春华先生
       (五)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以下各项会议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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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针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
       (九)复会,汇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宣读投票表决结果和股东
  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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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
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苏州可川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
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号的相应调整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3)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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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
 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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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2: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法规体系和监管工作要求,进
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规范,董事会同意按照最新监管法规体系,结合公司的实际及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制定和修订了公司相关治理制度。
  逐项审议下列制度:
  以上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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