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Jiangxi Tungsten Rare And Precious Equipment Co., Ltd.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 188 号公司 10 楼
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会议议程:
一、大会开始,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会议主持人
二、宣读江钨装备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会议主持人
三、宣读、审议议案:
议案》。
四、股东/股东代表发言和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和质询; 股东、高管
股东、监事、
五、推举一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确定监票、计票人;
律师、工作人员
六、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记名投票表决
七、监票、计票(清点、统计现场表决票数并上传上证所信息网络 股东代表、监事
有限公司,暂时休会;从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 代表、律师、
合并结果后复会。); 工作人员
八、宣布全部表决结果; 会议主持人
九、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
十、宣读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会议主持人
与会董事、监事、
十一、与会董事、监事、召集人、主持人、董秘、高管在股东大会
召集人、主持人、
会议记录、决议上签名;
董秘、高管
十二、宣布大会结束。 会议主持人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事宜。
二、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
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三、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
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
登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
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
五、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向大会秘书处申
请,并填写股东发言征询表,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的股份份额,并出具有效证明。
七、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发言不得超过五分钟。
八、股东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
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的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
问题的时间控制在 20 分钟。
九、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现场会议在股东就本次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束后,
即可进行大会表决。
十、表决方式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股东出席大会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即一股一票。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共 6
项,其中第 1 至 3 项议案须进行特别决议,即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第 5 项议案关联股东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须回避表决。
(一)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取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在现场投票表决
时,应在表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
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废票。
(二)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可
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
重复进行表决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网
络投票操作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合并
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现场投票表决完毕后,大会秘书处将现场投
票结果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暂时休会。待从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
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结果后复会。
十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
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十二、为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十三、公司聘请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公司章程指引>及有关事项
的通知》(赣国资企改字[2024]62 号)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
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取消监
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及《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全文。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备案事宜,最终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定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
范性法律文件,对《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
进行修订,修订后更名为《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取消监
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及《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议事规则》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议案三: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对《江西
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取消监
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及《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议案四:
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承接,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取消监事会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邝光闪、陈更新、郭坚强、秦志华、欧阳顺
的监事职务自然免除。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
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取消监事会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议案五: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 2024 年执行情况及 2025 年预计情
况的议案》,预计 2025 年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234,072 万元。
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以持有的煤炭业务
相关资产及负债与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钨发展”)持有的赣州
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磁选”)8,550 万股股份(对应
股比 57.00%)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鉴于本次重组已完成交割过户手续,公司主营业务由煤炭采选及经营、煤炭及
物资流通,变更为磁选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发生变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重新进行了合理审慎的估计,拟调整公司 2025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5 年发生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 3,863 万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
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8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调整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5 月 9 日
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明确了相关审计费用。鉴于公
司现已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审计范围与工作量发生显著变化,现拟对原审计费用进
行适当调整。
一、审计费用调整原因
根据原《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等费用系基于重
大资产置换前的合并范围确定。目前,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工作已完成,置出公司原
所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置入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57%
股权,合并范围发生较大变化,纳入审计的子公司数量与资产规模明显减少,相应
审计工作量显著下降。为公允反映审计服务的实际成本与合理报酬,使审计费用与
当前审计任务相匹配,拟对原审计费用进行适当调整。
二、审计费用调整建议
基于审计工作量的调整,并参考同类上市公司收费情况,经与中兴华协商,审
计费用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中兴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为 40 万元,合计费用 150 万元。
调整后:中兴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为 20 万元,合计费用 60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