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185 证券简称: 康希诺 公告编号: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185 康希诺 2025/11/21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7.26%股份
的股东XUEFENG YU(宇学峰)博士,在2025 年 11 月 6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XUEFENG YU(宇学峰)博士向公司
董事会提出增加临时提案,提议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提交至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新增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126 号天津东凯悦酒店二层悦宾厅 1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全体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应选独立非执行
董事(2)人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2025 年 11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及文件。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
票并进行披露。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的议案
非执行董事
立非执行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
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
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
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
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
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