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5-067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库存股为58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0007%;
币78,808.25万元变更为77,666.49万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同
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41.75万股及注销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的库存股58股。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9月29日签发了《准予行政许可决议书》,同意公司本次回
购注销事项。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注销及库存股注销事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截至2023年8月4日,通过股票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3,190,100股股份,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二)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四)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1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五)2023年6月8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七)2023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2023年8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九)2023年8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
记完成的公告》,登记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还剩余58股股份。
(十)2025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
(十一)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的说明
(一)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未满足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
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因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二)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2024
年9月6日实施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若公司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三)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77 元/股,考虑分红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7.87元/
股。综上,公司相应回购注销上述19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自有资金。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以及
公司《回购报告书》,对于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在公司披露回购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此期间内转让完毕,则未转让股份将被注
销。鉴于公司回购股份存续时间即将期满3年,目前公司暂无使用该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的计划,因而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58股。
三、验资及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
审验,于2025年10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东审会【2025】Z04-104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及回购证券专户库存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8,808.25万股变更为77,666.49万股,公司股权
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本次变动增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 )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
二、无限售
条件流通 734,557,910 93.21 -58 734,557,852 94.58
股
三、总股本 788,082,500 100 -11,417,558 776,664,942 100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五、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经营业
绩和财务状况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
司地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四)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东审会【2025】Z04-104
号)。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