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证券代码:605100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华丰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望参加本次会议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
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表”上签到。股东签到时,请出示以
下证件和文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等。
四、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会议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
行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
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
发言。
六、股东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对于非累积投票
议案,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
“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
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4 时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 7879 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出席情况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确定股东会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工作人员向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服务平台上传现场会议投票表
决结果,下载合并后的投票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八、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九、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行业发展情况及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
公司拟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4万元人民币。调整
后薪酬标准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执行。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实际需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徐华东
先生、CHOO BOON YONG 先生、王春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上述 3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3
名独立董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任期三年。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候选人简历等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实际需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袁新文先
生、项思英女士、ATUL DALAKOTI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袁新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3
名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任期三年。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候选人简历等其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
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