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06 00: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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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5-052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 %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专项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024-036)
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37)、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4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30,504,85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03%,最高成交价为 3.0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75 元/股,成交金额为 89,296,110.91 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
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
  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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